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教育》
 
 
幼儿教育
 
 
【概况】
 
 
    1996年,哈尔滨市共有幼儿园(班)5 308所,其中幼儿园1 1 21所。4~6周岁学前儿童318 484人,已在园、班儿童218 663人,占学前儿童总数68.7%。7区学前三年受教育率82.4%,12县(市)学前一年受教育率95.5%。
    自1996年4月1日起适当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示范、一级、二级、三级相等外幼儿园,每生每月分别为140元、1OO元、80元、70元和45元;政府对幼儿园、班接受学前教育的补贴费标准。由每月20元提高到50元(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25元);允许向社会开放的企事业幼儿园适当收取捐资助园费,允许一、二级幼儿园从与三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差额中提取10%作为园长奖励基金。全市有规范化幼儿园、班2 349所,占幼儿园、班总数44.3%。7区一级幼儿园89所,占幼儿园总数11.3%;7区规范化幼儿园、班1 324所,占幼儿园、班总数52.8%;12县(市)规范化幼儿园、班1 025所,占幼儿园、班总数37.7%。
    全市现有幼儿教师8 766名,文化达标率82.7%,专业合格率58.6%。市、区教委分别对一级和二级以下2 379名教师进行考核,有2 151名教师获岗位合格证书,90.4%的教师实现持证上岗。还召开了"哈尔滨市幼儿教育表彰奖励暨教师职业技能汇报会",27所幼儿园、200余名教师受奖并进行10项技能现场汇报。南岗区、双城市获国家幼教先进区(市)称号。(张文娟)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