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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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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2004年,国家文物局要求哈尔滨市上报历史文化名城十年发展历史的回顾和总结材料。1994年1月4日,哈尔滨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十年来,哈尔滨市文物部门与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从历史沿革、城市特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街坊、保护街道、保护地区、城市格局、城市文化特色、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等九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形成1.5万字的文字材料。并在规划局的配合下完成规划图纸20份、影像VCD光盘一份、保护单位照片120张。通过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总结汇报,真实地反映哈尔滨市的城市现状,为国家下一步对哈尔滨市的工作指导提供翔实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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