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的篇目要求科学分类,科学分类是地方志书设计篇目的重要基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的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其中,"科学分类"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按理说,要合乎科学分类应是方志界设计篇目所熟知的常识,没有人会认为不需要科学分类。然而,这却是一个看起来简单而实际上却很复杂的问题,认识也并不一致。
比如说,"科学"是什么科学?是讲求逻辑严密的实证科学,如物理学、化学等,还是有一定伸缩性的人文社会科学,如历史学、社会学等。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孙正聿教授说:"对于'科学'人们普遍存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理解。从狭义上说,人们把通过实证研究而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理论称为科学;从广义上说,人们把'正确的'、'真理性'的思想、学说、理论称为科学。"①我们究竟是在哪种意义上来使用科学这个词呢?
再如,科学分类含有分类要有科学依据的意思,那么,志书的篇目分类是依据哪种科学来进行分类的呢?从总体上说,有没有一种科学或分类系统能够充任志书篇目设计的原则体系呢?对此,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认为有,并努力地去寻找。上世纪80年代初,有人主张用城市学的理论设计城市志的篇目,又有人主张用人类生态学理论设计省市县三级志书和篇目,近几年又出现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设置书篇目的主张。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没有一种科学理论或分类系统可以充任志书篇目设计的原则体系。沧洲市志办孟庆斌先生认为,"方志的对象是一个空间而不是一个学科。方志内容就象章学诚所说的那样'事万变而不齐',无法用一个学科体系来统辖,必须引入多种学科方法和概念。许多学科和概念如地理、社会、政治都要在一个体系中共存,但每一个学科和概念又都不是完整的。"②王晖先生也说:"方志本身不能产生一门包览百科的学说来进行分类,如果志书分类按照某一门学科理论来进行就会产生以偏概全。"③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中,究竟哪一种是正确的呢?
从分体即分志来说,其篇目设计又是依据哪种科学,是否每一个分志的编目设计都要对应于一门学科,譬如说教育分志对应于教育学,民俗分志对应于民俗学?分志是在学科理论与分类系统的指导下设计篇目还是直接照搬学科的分类?
对上述的问题笔者尚未彻底研究清楚,但可以尝试着谈谈看法。
首先,我认为,志书篇目设计的"科学分类"是指设计篇目应该是科学的。《现代汉语词典》释'科学'有两义:一是名词,指"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二是形容词,指"合乎科学的"意思。④我们可以在第二种含义上使用'科学'这个词,就是说,志书的篇目分类必须是科学的。这里的"科学"既可以是狭义理论的科学,即"分科的知识体系",也可以是广义理解的科学,即"正确的"、"合乎真理的"思想、学说、理论。从狭义上说,志书的篇目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学科的科学原理和分类知识,不能违背科学原理和分类知识。比如说,按照地理学原理和分类知识,应以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的顺序来安排自然环境分志的篇目,打乱这个顺序就不科学了。
从广义上说,只要是符合表达地情需要的、正确的、合理的、即使不大符合形式逻辑要求的,也可以说是科学的。胡乔木在全国地方志等一次工作会议上讲话说:"门类设置要合理。"这就是从广义上说的篇目设置的科学性。黄勋拔先生曾指出不能完全用逻辑原则分类的9种情况:1、由于志书中有许多集中概念,不能完全用逻辑原则分类;2、志书门类设置常常遇到许多反映模糊性事物的概念,不具有非此即彼性,而具有也此也彼性,如城镇,可入地理篇,也可入城乡建设篇;3、概念划分是从概念外延的角度来区分的,它并不是一定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联系,往往带有片面性。志书要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往往要从事物的内涵的角度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往往要从事物内涵的角度分类,从多种角度对它进行立体透视。比如"人口"这个概念就具有多种属性,必须从数量、质量、结构、分布、源流、变迁等方面进行多维考察,才能全面、本质地反映一个地方人口的情况。而这种分类,并不完全符合逻辑原则;4、为了突出重点或集中记述某一事物,不能完全按逻辑原则分类;5、因事物复杂,不能完全按逻辑原则分类;6、因材料多寡悬殊,不能完全按逻辑分类;7、因部门分工与逻辑分类不同,不能完全按逻辑原则分类;8、因概念的外延有它的相对性,不能完全按逻辑原则分类;9、各地区的行业结构有它的特殊性,不能完全按逻辑原则分类。⑤这种种不按或不完全按逻辑原则分类的情况,我们不能说是违背科学的。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科学与否不在于符不符合某种学科知识或分类原则,而在于是否反映出了地情的实际,分类是否合理。
其二,我认为,科学分类,也指应依据某种科学来分类。但是,从志书的总体而言,还没有任何一门科学理论或分类体系可以充任整个篇目设计的一揽子原则体系。以前曾有某城市按城市学原理的"结构--机制"体系设置市志篇目,结果因缺乏可行性而不得不中止。还有用人类生态学原理和分类体系设计志书篇目者,也曾为省市县志设计出十分详细的篇目,因不切合实际而不被各地采纳。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不断有人提出用"三次产业"理论来设置篇目,近几年又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设计篇目说出现,但回应者寥寥。为什么以一种科学理论或分类系统来设计志书的整个篇目不可行?因为"方志面向百科,百科走进方志","科学分类"之"科学",并非专指某一门学科。设计志书篇目的目的在于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合理地辑纳地情资料,反映一方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全貌,形成"资料性文献",而地情是个复杂系统,内容方方面面,涉及众多学科。而任何一门学科或分类系统只是从单一的角度来分类,难以涵盖志书包罗万象的综合性内容,它主要考虑的是自身的逻辑完美,与设计志书篇目所应考虑的地情表达,角度是不相同的,再说,从现实来看,还没有一门学科或分类系统能够规范得了所有的篇目,哪怕只是一个部类的所有篇目。所以,以一种学科理论或分类系统来设置篇目是行不通的。当然有人提出应该有地方志符合自身特点的分类标准,甚至应该有由国家标准部门同意实施的《地方志分类标准》,像其他学科的国家标准一样这倒是可以考虑的。
其三,我认为,分志的篇目设计依据科学分类存在复杂的情况,要全面、辩证、具体地分析。有的分志没有相应的学科,如有的续志设置了"三大国策"篇,并不存在一门"国策学"。有的续志设置了"精神文明建设"篇,也没有一门"精神文明建设学"。有的分志涉及多种学科,如自然环境分志涉及地质学、地貌学、气候学、物候学、水文学、土壤学、植物学、动物学;《洛阳市志·牡丹志》涉及植物学、药学、农学、园艺学、科技、商贸和文学艺术等。有的分志有相应的学科,如审计分志有审计学,教育分志有教育学,民族分志有民族学,民俗分志有民俗学等,但是所对应的学科只是用以指导分志的篇目设计,而不能照搬套学科的分类。有的基本上是根据产业、行业的事业的基本情况来分类,而很少考虑学科上的分类依据。因为,分志的篇目设计,旨在把产业、行业、事业的基本情况和面貌记述清楚,而不是要满足学科分类的完整性。此外,分志的篇目设计,除要求科学分类以外,还要照顾到部门分工。黄勋拔先生说:"分志的分类,主要应依据事业的科学属性(按逻辑分类原则),同时,也适当参照部门分工。原因是:部门分工一般也是有科学根据的,两者基本上是统一的;其次,部门分工,说明了一项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再次,部门分工,比较有利于编写,也有利于查找利用。"⑥分志篇目设计,还要考虑体现地方特点和时代特色。如有的地方为突出地方特点,采取了篇目"升格"的办法;还有的地方为突出时代特色,设置了改革开放篇和精神文明建设篇。
还有,资料的多寡也是分志篇目设计要考虑的,再科学合理的分类,如果资料很少或根本没有,篇目也是立不起来的。周永光先生说:"门类(篇目)设置应以科学分类的指导,适当照顾科学分工,力求全面反映地方情况,基本上要按照最终获得的达到入志标准的资料作定夺。"所谓'量体裁衣','体'按理说是地情,而实际上是资料一部志书的门类(篇目)设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它是否有利于较充分地集纳和较科学地提供志书记载范围内的重要资料。⑦
以上分志篇目设计的复杂性说明科学分类只是分志设计篇目时所考虑的一个因素,还必须和其他的因素作一并考虑。即使"科学分类"也只是"指导"篇目设计的,而不能以学科的分类来取代志书的门类划分。
由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科学分类"虽只四个字,但却是一个有相当丰富内涵的,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只是"试说","抛砖"而已,希望修志同仁继续深入探讨和研究。
①孙正聿:《思想中的时代--当代哲学的理论自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9页。
②孟庆斌:《从<浦江县志>(1986-2000)看续志的有关问题》,载《河北地方志》2006年第8期。
③王晖:《志书篇目应该做到分类与分工的统一》载《中国地方志》2007年第6期。
④《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769页。
⑤黄勋拔:《方志编纂学论纲》,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1-65页。
⑥黄勋拔:《方志编纂学论纲》,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1-65页。
⑦周永光:《对本届修志若干问题的思考》载《中国地方志》1998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