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志办主任贺颖一行三人于2007年11月5日抵京,就哈尔滨市被列为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试点单位后的修志工作向中指组作以汇报,并重点汇报了2007年哈市修志用志工作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情况。一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市志办出台了学习贯彻条例的8条措施,确定了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二是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监督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志书编写质量;三是地情资源开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编辑出版了双月刊《哈尔滨市情活页》,发挥地方志优势,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哈尔滨地情网的建设,增能扩容,建立标准化数据库。五是人员培训上岗,年内两次组织办里的专业人员和基层修志人员赴宁波大学进行培训,为修志人员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奠定了基础。
中指组秘书长田嘉、副秘书长李富强接见了市志办一行。田嘉对市志办作为修志试点城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编辑出版《哈尔滨市情活页》和《哈尔滨大事要目》一系列地情书刊,充分发挥了地方志文化资源的优势;二是注重地情资料的收集工作,资料年度化是新一轮修志工作比较好的做法,也是地方志工作的基础目标。三是对修志队伍的培训工作落到实处,集结动员了社会力量,向名人修志、专家修志的方向更进一步。
田嘉还对哈尔滨市今后的修志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条例"赋予我们的更高要求,使地方志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加强志书的质量管理,作为试点城市要争取出版一批精品佳志;三是要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紧紧依靠领导、围绕中心,加大修志指导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