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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是国家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的18个试点城市之一。1994年,按照国家批复意见和哈尔滨市实施方案,围绕着转机建制、配套改革、优化结构和增强实力,着力在增资、改造、分离、破产等方面推进,基本上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1.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深入贯彻"三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两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企业财政监督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制定下发《(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国有小型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划》等指导性文件,指导企业深化改革。组织落实14项自主权推动组,帮助企业用好用足14项自主权。开展全市性劳动用工检查,规范企业劳动行为,为贯彻《劳动法》打基础。进行股份制试点。全市已组建股份有限公司215户,其中股份有限公司42户,有限责任公司173户,股本总额达24.8亿元,其中国家股8.5亿元,法人股10.9亿元,个人股5.4亿元。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全市进行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923户,涉及职工60余万人。其中,进行优化组合的企业785户,职工40多万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138个,职工20万人。剥离富余人员61 176人,已安置13 586人。实行一企多制。已有16户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分立经营、部分嫁接改造等多种经营形式,发挥资产存量的潜在优势。分离企业服务性机构。已有45户大中型企业将托儿所、食堂、浴池、商店等服务性机构分离,安置、分流了2 215名职工。
2.调整组织结构,促进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实施优势发展战略。引进外资,嫁接改造。已有18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进外资进行嫁接改造。以兼并为重点,进行资产重组。全市已有185户企业兼并了228户企业。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在轻工、纺织、机械3个局组建资产经营公司。
3.清产核资,减轻企业包袱。1994年,对全市1 198户国有工业、商业、石油、外贸、粮食等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推进银行贷款呆帐确认工作。1994年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农业银行分别核销5 154万元、383万元、908万元。多渠道自补和注入企业生产经营资金。1994年市属预算内企业免"两金",增资O.9亿元;按实行上缴所得税后15%返还企业,增资622万元。
4。实行优胜劣汰,推进企业破产。1994年,有3户企业宣告破产,卸掉债务7 000万元,盘活资产存量2 800万元,安置职工3 070人。
5.坚持典型引路,强化企业管理。1994年,全市有29个工业企业成为全省行业排头兵,获省百面红旗竞赛优胜单位称号。哈尔滨医药集团公司加强基础工作,使18户生产企业顺利通过药品许可证审验,有4户企业通过TSO一9000系列标准认证,创省名牌9项,市名牌16项,降低了不良品损失,创经济效益4 152万元。
6.进行配套改革。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领域,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行临时工养老保险制度,选择道外区78个工业企业和商委34个单位进行试点。建立综合性劳动力市场,组建交易市场。(陈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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