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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7年下半年开始到1987年末,共组建了轴承、工具、抗生素、亚麻、透平机械、五加白酒、滋补药、电站设备、钢铁、畜牧产品、敏特器件、铜型材、除尘、制氢设备、涂料、微型车等15个大型企业集团和群体。
这些企业集团大体有以下七种类型:
1.多元成套型。以几个大型骨干企业及相关的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实行以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等项目和培训人员的联合。以哈尔滨电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为依托组建了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公司,这一大型电站设备企业集团,己有44户企事业单位参加。
2.工艺过程接力型。围绕优势产品批量大、专业性强的特点,组建了哈尔滨轴承工业公司,使轴承生产向产品、零部件工艺专业化方向发展。"七五"期间国家对轴承厂投资1.35亿元进行技术改造,但现有厂内拥挤,建筑系数高达65%。哈尔滨内燃机厂,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仅5万多平方米,多年没有定型产品。在两厂互有需求的前提下形成紧密联合体,轴承厂将各分厂的粗加工和热处理工艺,集中调整到内燃机厂,对前后工序合理分工,保证了生产的连续性。
3.多方位一体型。以形成科研、开发、原料、加工、销售、服务综合功能为目标,以哈尔滨制药厂为依托,联合制药二厂等13个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了抗生素联合体。
4.系列产品开发型。围绕着行业龙头厂,组成了以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为依托哈尔滨工具工业公司,逐步改变产品交叉、工艺布局不合理、改造、引进重复的问题。
5.横纵结合的联合型。为建立原料、初加工、深加工到最终产品"一条龙"生产体系,组成了以亚麻系列产品为龙头,以哈尔滨亚麻纺织厂为依托的亚麻织物产品集团,初步形成以亚麻服装面料、装饰用布等产品为龙头,包括纺织、针织、印染和缝编在内的纺织产品系列化格局。
6.多角型。围绕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产品的综合开发,组成了以哈尔滨猪鬃工厂、松江罐头厂为核心的畜牧产品工业公司,使饲养基地和加工企业互为条件,共同发展。饲养基地根据加工企业需要发展品种,加工企业向饲养基地提供资金、技术,具有产品多样化,资源优化利用的功能。
7.兼并联合型。哈尔滨市"缺钢少铁","七五"期间经国家批准,哈尔滨钢厂进行移地改造。第一期生产钢锭能力达到1O万吨,预计总投资需7 500万元,冶金部专项贷款1 500万元,尚差6 000万元没有着落。哈尔滨钢厂与哈尔滨轧钢厂联合起来,实现炼钢、轧钢"一条龙"生产,既解决了轧钢厂钢坯不足的问题,又使钢厂改、扩建有了资金来源。
据10个企业集团(群体)的调查,虽然组建的时间不长,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但初步显示出了它的优越性。一是增产优势和紧俏产品。轴承、抗生素、五加白酒、畜牧、敏特器件等10个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1987年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实现利税33 285万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抗生素联合体和酿酒总厂产值分别增长33.3%和16.4%;利税分别增长39.8%和27.24%。二是主体厂和成员厂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如透平机械公司成立后,哈尔滨汽轮机厂(主体厂)将1 031万元燃汽轮机任务扩散到林业机械厂(成员厂),并为之提供物质(汽轮机厂将议价购入的材料按平价供应给林业机械厂),融通资金(汽轮机厂采取折旧转让或暂时预借的办法,向林业机械厂提供吊车、立式车床、平台等设备),进行技术扶植(汽轮机厂派出10名主任工程师到林机厂进行技术指导),使两厂的联合有了实质性进展。三是改变了一批企业的面貌。哈尔滨轧钢厂与哈尔滨钢厂联合组建钢铁企业集团后,在轧钢厂的协助下,钢厂新上了电炉炼钢,产量开始回升,1987年炼出钢锭4.2万吨,比上年增长了7.2%。四是科技、生产联合,推进了技术进步。抗生素联合体通过与"五所一校"联合,研制了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新菌种,经生产转化,使发酵能力从17 000个单位提高到27 000个单位,仅此一项科研成果的转化,就使产品产量增长了58%。
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的组建,呈现出逐步发展的趋势。(1)哈尔滨锅炉厂为解决国家计划任务大幅度增长和企业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遵循尽可能就地就近扩散产品,发展地方经济的原则,从1983年到1987年,在本地区的联营厂家由3户发展到14户;品种由最初的3种发展到11种;产量从521吨发展到13 819吨,增长25.5倍;产值由103万元发展到3 940万元,增长37倍,占该厂当年产值的13%,占扩散产品产值近50%。(2)以哈尔滨制药三厂为依托的滋补药联合体,1987年末又吸收了5个企业和科研单位,组建了哈尔滨向阳牌人参蜂王浆企业集团。初步预计几个成品厂可多创利税1 190万元。(3)以哈尔滨制药厂为依托的抗生素联合体正向沿海特区发展。以技术折股对外进行联营,已与深圳的深和贸易公司签订协议,在深圳建立分装线。为扩大国际市场畅销的庆大霉素产量,从深圳庆华贸易公司引进投资300万元,在哈尔滨建立了庆大霉素出口基地。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对外联合积极,对内联合不够积极。有的不愿就地就近扩散产品,有的同属一个主管部门,生产上又有内在联系,也不愿联合。(2)只注重武装主体厂不注重武装成员厂。成员厂本身也不注意改善经营管理,缺乏技术攻关的精神,所配套的产品,在质量和供货期方面满足不了主体厂的要求。(3)个别企业习惯于各自为战,不愿参加企业群体。(4)双方出资组建的联营厂,不严格履行联营章程,生产和管理上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胡庆波 于洪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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