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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市属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亏损企业212户(含省下放的阿城糖厂、和平糖厂、哈尔滨糖厂、黑龙江省制糖机械厂4户亏损企业),占市属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的47.86%;累计亏损额75 183万元(含省下放4户企业亏损额25 986万元),比上年减亏369万元,减幅o.49%。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哈尔滨市的亏损额与上年持平的计划指标。
1.落实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明确1997年扭亏增盈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状。市级5个班子16位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行业改革工作,38位领导干部帮扶41户重点困难企业。配合组织部门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困难企业挂职工作。
2.根据亏损企业现状,对亏损企业分类指导。第一类为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哈尔滨印刷机械厂等43户有望扭亏为盈的企业。对这类企业通过组建集团和结构优化,使其逐步成为支柱企业。第二类为哈尔滨农业机械厂、哈尔滨制锅总厂、哈尔滨有色金属冶炼厂等125户有望减亏的企业,通过内部深化改革,外部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促其扭亏减亏。第三类为哈尔滨油漆厂、哈尔滨搪瓷厂等76户尚能维持部分生产的企业。对这类企业实行裂变重组、分块启动、分块搞活。第四类为10户扭亏无望企业,实行兼并和依法破产。已有哈尔滨模具厂、哈尔滨印刷一厂、哈尔滨印刷三厂等被兼并,哈尔滨钢厂等依法破产。
3.对能够当年扭亏为盈或大幅度减亏的哈尔滨有色金属冶炼厂、哈尔滨制锅总厂、哈尔滨棉织厂等8户企业,争取到国家增加贷款1 000万元,贴息100万元的支持。为3户企业争取到省贴息或借用扭亏资金的支持。对产品有市场、只需进行适度改造或投入的哈尔滨造纸二厂、哈尔滨电碳厂、哈尔滨水泵厂、哈尔滨光学仪器厂、哈尔滨纺纱厂等49户企业58个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投入市级扭亏扶持金5 588万元。已有3户企业扭亏,有28户企业减亏,扭亏减亏额4 327万元。
4.根据亏损企业特别是长期亏损企业的实际,做好稳定工作,为哈尔滨工程机械厂、黑龙江纺织印染厂、哈尔滨特种钢厂、黑龙江纺织机械厂、呼兰火柴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等企业安排扶危解困资金2 000万元。
(颜世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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