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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一7.5亿元,比上年增长27.5%。地方国有工业亏损企业206户,亏损面41.4%,亏损企业亏损额11.5亿元,比上年下降15.5%。国有大中型工业亏损企业脱困23户。
1.抓大放小,突出重点,对186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逐户进行调研分析,因企制宜,制定《哈尔滨市国有大中型工业亏损企业3年脱困工作方案》,明确3年脱困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工作任务。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扭亏增盈及脱困的双重责任制。一是实行脱困和扭亏增盈工作相结合的目标管理制度。将全市脱困年度目标和扭亏增盈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严格兑现奖罚。对全市39个部门的国有工业企业和8个部门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下达1998年控亏指标,逐级签订扭亏责任状。企业主管部门又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有关人员。二是实行市级领导、综合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系重点企业脱困责任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30名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32户重点脱困企业,召开23个综合部门的帮扶干部挂职帮扶动员会,32名帮扶干部上岗开展工作。
3.突出重点,抓好典型,全面推进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一是以纺织行业脱困为突破口,搞好压锭工作。1998年被压锭企业2户,压锭2.8万锭。二是建立盈亏大户档案,对盈亏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大户实行跟踪问效。三是建立32户国有大中型重点脱困企业档案,按照各自的脱困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四是建立健全扭亏脱困工作调研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指导面上工作。
4.转放并举,做好中小企业下放转制工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下放企业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下放企业存在的有关问题,1998年下放企业131户,其中国有工业企业57户。在57户国有企业中,中型企业23户。
5.确保稳定,做好扶危解困工作。协调解决呼兰火柴厂、黑龙江纺织机械厂2户特困企业加入当地养老统筹和失业保险等问题,并在市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1 800万元,用于补交这两户企业的统筹金。对机械、轻工、纺织等局的11户重点困难企业进行监控,把矛盾消化在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提出标本兼治的扶危解困办法。(颜世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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