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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编制《哈尔滨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活动。
2.实施名牌战略。对全市原有176项名牌产品及新申报的134项产品重新认定,最终推出哈尔滨名牌产品76项。继续将名牌产品利税额列入市政府考核各部门经济工作目标责任状,1998年全市哈尔滨名牌产品实现利税额13.5亿元。完成全市省名牌产品的申报、评定工作。哈尔滨市共有44个产品被评为1998年黑龙江名牌,其中新评12个,原省名牌保留32个。编辑《哈尔滨名牌画册》,并完成哈尔滨名牌产品数据库的上网工作。
3.组织重点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及贯标工作。1998年又有25户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5户企业获得省经贸委颁发的贯标定级一级合格证书。
4.组织企业厂长(经理)230人参加国家举办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学习班,并参加统一考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贯彻IS09000标准,建立文件化质量体系,对20多户企业进行指导。
5.继续开展以提高一次交检合格率为内容的降废减损活动。
6.市政府授予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市药材总公司、哈尔滨焊接切割设备有限公司、哈尔滨橡胶厂4户企业质量效益型标兵企业称号,授予16户企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7个单位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45个处(科)室为先进集体,176人为先进个人。(陈永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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