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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哈尔滨市国企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制定了《关于推进国企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启动改制企业1510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97.3%,基本完成改制1113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71.7%,涉及资产290.2亿元、职工28.6万人,完成并轨18.9万人,支付改革成本近80亿元。全市累计已完成国企改制1403户,占国有企业总数的77%,完成职工并轨32.8万人。
重点企业改制全面展开。采取引资合作、产权转让、搬迁改制、引资改制、股份合作、兼并重组、依法破产等多种形式,完成了哈尔滨电表公司、哈尔滨水泥厂、松铜集团、海格集团、哈尔滨电缆厂、哈尔滨第二工具厂等49户重点企业的整体改制,占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总改制计划的81.6%。重点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3.2亿元,转让国有资产收益3.5亿元。利用劳动并轨等政策有3.9万名国有职工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重组建厂14户,有1.4万名职工重新上岗。处置资产损失2.9亿元。“十五”后两年,全市共有112户重点企业完成了改制、重组,引入投资累计26.5亿元,转让国有资产收益39.2亿元(含投资方用现金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配套改革不断深入。分别制定了《关于分离哈尔滨市属有关县(市)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实施意见》、《分离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办医院实施意见》、《市属国有企业水、电、供热和物业分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量具集团、电影机厂、建成集团等6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有31户辅业单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3099人,占再就业分流职工的93%。分离企办学校26所,企办医院13所,企办幼儿园5所。完成了东轻集团、水泵厂、量具集团、松江电机厂、林机厂、变压器厂等7户企业水、电、供热及物业分离,分离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热及物业面积占企业自管的40%。截至2005年末,全市已累计完成了71所企办中小学校的分离移交,共计接收5905名教职工,市属国有企业的企办校分离工作基本结束。有19所企办医院分离,安置医护人员636名。
政策性破产工作稳步推进。对龙江电工厂、沈阳军区哈尔滨制药厂、第一机器制造有限公司3户企业完成了破产终结。松江电机厂的善后、重组工作基本结束;哈尔滨汽车零件二厂等2户企业的政策性破产项目得到了国家批复,进入法律程序。上述企业涉及职工3万人、资产12.7亿元、债务18.5亿元,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10.8亿元。“十五”期间,全市实现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8户(东光机械厂、哈尔滨糖厂于2001年,省和平糖厂、省糖业机械厂于2003年,松江电机厂于2004年先期破产完毕),累计涉及职工3.7万人、资产218845万元、债务297039万元、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419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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