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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哈尔滨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实行能源、经济、社会、环境、决策一体化战略。制定并下发了《哈尔滨市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标准细则》、《进一步加强产品单耗定额考核》等规定、办法。通过举办能源管理干部培训班和召开能源工作先进典型现场会以及加强对企业节能升级工作指导等途径,企业节能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所加强。考核聘任11名专家评审员,先后对31户企业进行了节能升级的评审。有4户企业通过国家节能一级企业预评;1户企业晋升为国家一级节能企业;14户企业晋升为国家二级节能企业;31户企业晋升为省级节能企业。在国家召开的"七五"期间节能表彰大会上,哈尔滨市有7人获全国节能先进个人称号,27人获节能工作者10周年纪念奖,市经委能源处获全国节能先进集体称号。在全省节能评比中,有20户企业被评为省级节能排头兵企业;1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节能先进集体;6人被评为省级节能先进工作者标兵;10人被评为省级节能先进工作者。
在逐步完善能源定额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开展了主要产品能源定额考核,全年考核量占工业总耗量的70%以上。用电单耗考核38户,有31户节约,7户超耗。煤单耗考核48户,有38户节约或持平,10户超耗。成品油考核10户,有9户节约或持平,1户超耗。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哈政发(1987)9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实现节能降耗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超耗的单位进行加价收费。
1991年,编制了7万多字的能源监测《质量管理手册》,汇编印制了《哈尔滨市节能监测实施细则》。完成了1 130台项的监测任务,其中锅炉18台,窑炉8台,水泵201台,风机91台,电加热设备52台,电力拖动设备617台,炉渣含炭量监测143台。针对能源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46条。
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从1988年以来,市投资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筹措2.4亿元资金,重点投向两个办电项目:一是与国家合资建设哈尔滨发电厂的热电联网项目,总投资2.2亿元,其中哈尔滨市投资O.95亿元,3台2.5万千瓦机组已投产运行;二是与国家华能公司、省电力部门合办的哈尔滨热电厂油改煤工程项目,总投资3亿元,其中哈尔滨市投资近1.5亿元。到1991年末,第一台10万千瓦油改煤机组已投产运行,第二台10万千瓦机组工程已全面展开。两个项目增加发电量8.76亿度,其中哈尔滨市分得6.29亿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形成年供热86.6万百万大卡能力,保证南岗、动力两区总计540万平方米居民采暖和19个工业企业集中供热。热电厂已经实现经济效益2 270万元,哈尔滨市可得942万元。
全年共安排节能技术改造47项,总投资5 263万元;节能新技术推广15项,投资1 120万元。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中,重点推广了旧电机磁性槽泥改造、风机水泵节能改造、以水代油清洗剂、节能拱改造等项目。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67户产品畅销、经济效益好的重点企业,在能源供应上实行倾斜政策。组织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站上网电量23 440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8.9%。实现全年供电46.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14%。最大电力达到79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1.8%,基本上保证了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
在《新晚报》举办节约能源征文专栏,征集节能稿件1 000余篇,发表120余篇。在哈尔滨电台的"能源之光"节目中,播出节能稿件158条,在哈尔滨电视台播出节能稿件132条。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印发节能宣传材料20万份,出动节能宣传车16辆。在《哈尔滨日报》上举办了节能知识竞赛。
(何晓明 王维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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