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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4.3(总第40期)  
  类别:哈尔滨研究  
解放战争时期的哈尔滨工业
周玲珍
(作者单位:黑龙江商学院工商管理分院)
     
    近代历史上,哈尔滨是一个以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工商业城市。沦陷时期,由于日本侵略者的统治和经济掠夺,民族工业遭到摧残。一些幸存下来的工厂,由于资金不足,原料短缺,大多处于歇业或半停产状态。1946年2月,全市工业仅2 784家。1946年"四·二八"哈尔滨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制定了"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方针,通过建立国营、公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社企业,恢复和发展私营企业,形成了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多元化的工业体系。1948年9月,全市工业增至14 365家。工业产值由1947年的4 100万元(东北币)增至15 000万元。三年解放战争时期,全市工业共创利1 755 900万元,为发展经济,安定民生和支援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营、公营工业。1947年市政府接收了裕昌源面粉,康德毛织,满洲炼炭、特殊制币、麻纲、商工,哈尔滨油漆株式会社,哈尔滨制棉、哈尔滨制酒、哈尔滨制陶、福祯祥机器、协和兴制革、兴滨料器、北满制材,双合盛制革、德顺源漂染厂,旭东、兴亚、大华,裕昌、永兴、田中、酒井、哈尔滨铸物铁工厂,康德、扎晃农具工厂,大满、奉天酸素工厂,铁工业组合,裕泰祥仓库,东亚精米行,万升恒修理、留流声机制造,满洲矿机播磨,亚洲酒精、哈尔滨石灰、三光物产食品、满洲畜产工业,同茂火锯工厂等41家敌伪企业,重新组建了哈尔滨铁工厂、哈尔滨油脂厂、裕昌源面粉厂、亚洲酒精厂、东北毛织厂等十多家公营企业。全市公营(包括国营)企业共218家,其中属东北局系统104家,省系统38家,市系统40家,铁路局系统12家,其他系统24家。1947年东北财经会议后,为了加强财经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原机关、部队和省市经营的一批工业收归国营。到1949年8月,全市有国营工业24家,职工7 44 5人;公营工业75家,职工6 323人。
    公私合营工业。1946年民主政府与私人资本家合股经营6家,1947年发展到22家。1948年6月组建公私合营企业集团--哈尔滨企业公司。到1949年9月,全市合股公私合营工厂为13家,职工493人。此间,在国营经济计划指导下,参与军工、军需、民用与外贸等加工的私营企业所占比重较大,1948年有26个行业5 200多家工厂为公家加工,占全市工业户数的35%,工人总数的42.5%。
    生产合作社。这是生活困难的贫民和小手工业者为解决失业而进行生产自救的企业。1947年全市共71个,工人1 733人。1948年,部分生产合作社交国营企业经营,有的出兑给私人经营,有的交工人自办。
    私营工业。解放后,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扶植政策,规定对一般工商业者不得进行清算;非经政府裁决或命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工厂、商店收集物资或筹款,免除东北沦陷时期各种苛捐杂税,制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实行劳资分红,制止土改运动农民进城挖财宝,等等,保护了个体工商业者的合法经营。市政府还采取贷原料、贷款,免税,保证生产用电等措施,帮助私营企业克服资金不足和原料、动力缺乏等困难,恢复和发展私营企业。1947年4月,全市有私营工厂4 265家,是解放时1.5倍多。1947年末发展到11 933家,1948年增至15 030家。东北全境解放后,因各种原因废业较多,1949年7月为10 648家。
    私营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快,数量多,但生产落后。1947年末,全市私营工厂11 931家,工人38 761人。其中50人以上工厂38家,工人3 054人,占企业总数的O.3%,工人总数的8%; 30-50人工厂29家,工人1 167人,占企业总数的O.2%,工人总数的3%,4-30人的工厂2 482家,工人17 317人,占企业总数的21%,工人总数的44.5%;1-3人的工厂4 899家,工人10 320人,占企业总数的41%,工人总数的26.5%,自己劳动的工厂4 483家,工人6 903人,占企业总数的37.5%,工人总数的18%。私营工业生产落后,全市11931家私营企业,使用动力机器的1 210家,占全部企业10.14%,使用人力机器1 427家,占企业11.96%,手工业作坊1 407家,占企业11.8%,家庭手工业3 071家,占25.7%,手工业4 246家,占35.6%,其他570家,占4.8%。
    外侨工业。1947年全市为323家,1948年2月358家,1949年8月302家。此外,还有3家工厂属外侨与中国人合办。外侨工业资本积累较高,1949年8月302家外侨工业的资本总额为32 738万元,平均每户108 403万元,是私营工业户均资本79倍多。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后,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和东北行政委员会迁至哈尔滨,哈尔滨是东北解放战争的重要战略后方,军工、军需生产便成为哈尔滨"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中心工作。
    军工生产。1947年,全市有近300家私营小工厂定货加工军工生产。后来,为了便于组织和管理,将这些私营工厂设备集中起来,组成3个按产品分类的联合工厂,分别生产炮弹尾管、引信体和炮弹体。
    部分国营民用工厂亦进行军工生产。如哈尔滨机械铁工厂抽出厂里设备和技工生产六。炮,1948年4月以后产量稳定在180门左右。哈尔滨三十六棚铁路工厂成立分厂专事军工生产,高峰时,投入的生产能力约占该厂总生产能力的15-20%。
    1948年全市参加军工生产的公私营厂共336家,使用机器629台,工人2 950人;生产六0炮2 137门,六O炮弹201 768发,信号枪1 279只,爆破筒4 002只。
    东北解放战争期间,冀热辽各纵队的军需用品除一部分由东北局军需部自设的工厂生产外,绝大部分由哈尔滨各有关行业工厂加工生产。1948年全市有14个行业工厂1 627家(公营99家,私营1 513家,公私合营5家,生产合作社10家,职工119 649人进行服装,鞋帽,食品等军需生产。全市共生产单军服544 880套,棉军服317 500套,棉大衣298 608件,棉手套294 900双,棉皮鞋252 329双,夹皮鞋723 80双,撒鞋470 500双,皮帽551 000顶。1949年9、10两个月生产棉衣30万套,棉被3万床。
    东北鸡鸭公司是东北贸易总公司生产军需食品企业。1947年5月,公司屠宰场开工,每日屠宰猪近千头,牛四五百头。为了支援大军南下,公司还增加了压扣、牙刷、肥皂等军需品的生产。东北全境解放后,公司由军需生产转为对外贸易。
    水、电工业。解放初,哈尔滨自来水厂日供水量仅有5千吨,且水质发浑,水管设施损坏严重,国民党切断了小丰满电源,发电厂两台火力发电机被破坏,市内工厂停工,几十万居民无电照明。市委在经济恢复中,把电业局、自来水厂、发电厂等作为第一批重点恢复建设单位,通过派干部,投放资金,实行民主管理,开展生产竞赛等措施,水电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
    市自来水厂修复了顾乡、王兆屯、文庙等地水井8个,净水池1个,新阳送水管线1 790米,南岗和新阳配水管4 240米。1948年4月日供水量增至16 000吨。6月电气净水设备工程完工,始用电气法净水,1949年4月日供水量提高到19 000吨。
    发电厂1946年4月成立,1947年3月25日向市内送电,月送电能力6 000瓩。电业局1947年4月恢复正常工作,日送电量7000瓩以上,12月发电量达347680.5瓩。1948年,丰满水电厂和哈尔滨发电厂电源能力为9.8万瓩,年供电量为1.33亿度,变电容量为14.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00公里,最大负荷3.07万瓩。电力工业的恢复与发展保证了各行业生产和市民照明需要。1949年全市用电共7 926万度。
    机铁工业。解放时全市只有154家私人铁工厂(外侨企业49家),且多为中小工厂,设备陈旧简陋。解放后,没收敌伪和不法资本家私营铁工厂1 7个,组建了哈尔滨机械铁工厂;接收了三十六棚铁路工厂、汽车厂、电车厂等,建立起一批公营机铁工业;发放工业贷款东北币12.7亿元;扶助私营铁工厂开业。1947年末,全市已有公营铁工厂17家,私营铁工厂403家,外侨铁工厂76家;生产粮米加工类机器474台,制粉类机器5台,纺织类机器3 318台,制油类机器261台,清凉饮料类机器51台,印刷类机器91台,火柴类机器46台,罐头类机器7台,其他类机器665台。1948年私营铁工业发展到559家。沈阳解放后,停止军工生产,私营机铁工业生产减缩。
    粮油加工业。是日伪统治时期破坏残重的行业。1946年9月,市政府贷原料给协昌仁、华英两大油坊;同月,东北银行拨东北币1200万元给哈尔滨、益发、功成三家私人银行,帮助恢复经营粮油加工行业;11月,市政府和东北贸易公司各贷款800万元交油坊公会分配,并豁免了5%的豆油税,油坊业生产全面恢复。1947年2月27家油坊复工。1948年全市大油坊为10家,小油坊增至60家。1949年1-9月,私营制油业共生产豆油906 662公斤,豆饼6 721 505公斤;加工豆油8 834 246公斤,豆饼56 602 412公斤o
    1947年3-12月,全市公营工厂4家,私营工厂155家,共加工大米278 275公斤,高粱米5 086 852公斤,包米面11 985 202.5公斤,豆面1 019 892公斤。1948年全市加工大米、高粱米、包米面、豆面共8 948 675.25公斤。1949年1-9月私营粮谷加工业共生产各类粮谷2 694 089公斤,加工各类粮谷35 169 190公斤。
    制粉业。1948年6家制粉厂恢复生产,总产量10 950吨。双合盛1946年最繁忙时期日产量达1万袋以上,全年盈利1 644万元,1948年盈利达375 508万元。1949年1-9月,实业公司制粉厂生产面粉190 735袋;其他私营企业生产面粉118 364袋,加工面粉661 755袋。
    其他食品加工,1947年3-12月全市共生产酱油2 367 187.5公斤,醋1 267 520.5公斤,大酱229 549公斤,灌肠118 534.5公斤,面包1 166 216公斤,黄酒66 708公斤,罐头3484箱,糖果饼干104 403公斤。1949年1-9月,实业公司酱油厂生产酱油567 8,23.5公斤,陈醋62 929.5公斤,大酱19 054公斤;其他私营企业生产酱油475 855公斤,粉条493 854公斤,各种罐头4 773箱。
    纺织业。以棉纺为主,有毛纺、麻纺、针织、印染、被服,等等。
    棉纺业。日伪统治时多加工更生布,抗日战争胜利前,资金短缺,棉纺业几乎全部停工。1946年以后棉纺业陆续开工,工厂增至200余家,但原料缺乏,又多停工。1947年6月以后,东北纺织局及贸易公司积极扶植原料,纺织业生产才发展起来,1947年7月,全市有纺织合作社11个,纺户15 190家。1948年全市10个区纺织合作社发展为总社6处,分社72个,职员268人,女纺工约3万人。部分合作社附设织布厂,给百货公司等公营企业加工织布,或纺羊毛线,织袜子、毛衣;有的还设置纺麻绳厂。1947年8月纺织局属工厂119家,百货公司所属工厂23家,同业公会245家,共387家;拥有电力织布机1 019台,人力织布机1 590台。1948年全市织布36万匹,纺纱107.25万公斤。1949年1-9月,实业公司棉织厂,共织解放布11 593匹,其他私营织布业共织各种布630 402匹,加工布307 033匹。
    毛纺业。1946年5月,东北毛织厂因形势所迫,转移至北安、克山等县,厂内机器仅余30%。1948年10月又搬回哈尔滨,并与洮安、东明、第一纺织厂合并,1949年2月正式开业生产,至当年9月共加工毛毯38 571条。
    麻纺业。1947年7月全市有手纺亚麻脚踏车约300台。一些民间纺织小工厂有织机约60台,粗纺织弹毛机数台,脚踏纺车百余架。
    针织业。1947年3-12月,全市共织袜子17 752打。1949年1-9月私营针织厂生产袜子107 168打,背心145 604件,加工袜子25 975打,背心40 752件。 
    机器漂染业。1947年3-12月全市染布共41 986匹。1949年1-9月私营机器漂染厂加工漂染各种布464 784匹。
    被服业。多为分散的个体业者。1947年6月较大的私人被服厂共201家。为突击军服生产,市政府将一批个体被服厂机器集中起来,每厂不少于30台,共组织1000余台缝纫机和相应的工人,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完成军服近20万套。为扶植个体被服生产,工商局还将个体缝纫工人(多数自带缝纫机)组织起来,成立被服生产合作社,并贷流动资金,鼓励承接加工任务。1949年5月以后,停止军需加工,被服厂转为服装厂,7-9月生产服装4 649套,衬衣6 180件。
    皮革业。解放时为67家,1948年同业公会239家,半数以上为家庭副业。全市月产皮革约1-2万张。沈阳解放后,大军南下,销路骤减。1949年1-9月生产皮革21 067张。
    毛皮业。1947年为103家,1948年增至190家,增资6千多万元。1949年1-9月熟皮子104 343张。
    鞋帽业。1947年有11家。1948年有机关部队的鞋厂5家,工人2030人,日生产棉皮鞋1 390双,五眼鞋1 500双,撒鞋1 000双;公私合营工厂3家(外有未集中的加21232厂24家),工人1 675人,日生产军棉鞋1 720双,便鞋、撒鞋、圆口鞋共600双,各区政府组织的为公家加工的撒鞋厂19家,工人6 458人,日生产撤鞋及便鞋等3 900双,棉皮鞋3 110双,五眼鞋1 500双;另有加入鞋业公会的鞋店450家,日生产便鞋及皮鞋1 000双左右。沈阳解放后,制鞋业多处停工半停工状态,1949年1-9月私营制鞋业共生产皮鞋41 428双,便鞋34 295双,童鞋3 781双。
    造纸业。1947年全市有两家纸坊,1948年有私营制纸厂8家,工人187人,日产手纸 1 300疋,呈文纸92疋。1949年1-9月,实业公司一、二纸厂共生产印刷纸9 454匹,包装纸26 383匹,私营造纸厂共生产各种纸70 207匹。
    玻璃业。1947年有10家,年总产量39 600公斤。1949年1-9月,实业公司玻璃厂生产原料1 55缸,绿碴1 216缸。
    火柴业。1946年有私营工厂3家,1947年发展到130多家。1948年有64家,其中57家有工人1 251人,每日最大产量17 313包。1949年1-9月,实业公司火柴厂生产火柴3 772箱,私营火柴业生产赤磷火柴2 552包,黄磷火柴3 285 218包。
    电池制造业。1947年有7家,3-12月,生产A电池26 141个,B电池147个,竹节电池22 513个。1948年上半年增加到20家。
    牙刷制造业。1947年有44家,3-12月生产牙刷21 166打。1948年上半年新开业86家,主要供应驻哈军队。
    制皂业。1947年全市有私营小型家庭肥皂厂20多家,1948年增加到40多家。沈阳解放后。机关南迁,停工半停工的工厂超过1/3,1949年1一9月生产肥皂1 198 039公斤,香皂177 984打,加工肥皂24 931公斤。
    印刷业。1947年全市有印刷厂31家,工人300多人。最大的是新华印刷厂,有工人90多人,大新印刷厂,有工人20多人。其他29家,2-10人26家,10-18人3家。全市3-12月共生产铅字41 342.5公斤,铜锌板607块,印刷品22 819匹。沈阳解放后,大军南下,机关迁沈,生产突减,1949年1-9月共印刷3 285 287张,加工4 413 191张,印片子、证明1 591盒、信封1 500个。
    化学工业。解放前仅有几家作坊式涂料厂,骨胶厂和几家个体橡胶制品加工厂。解放后新建6家小型国营橡胶制品加工厂,骨胶厂扩建成小型企业,还建立了酒精厂和油脂厂。私营化学油脂厂11家陆续开业。火碱工厂发展为17家。1947年3-12月,全市共生产面碱363 845公斤,油漆31 446公斤,白石粉89 100公斤。1948年上半年化学工业显著发展,新开业185家,资金共49亿元。开发了毛必鲁油、硫化青、炭素棒、珐瑯、胶布等新产品。1949年1-9月,实业公司化学厂生产火碱44 330公斤,曹达灰9 939.75公斤,平津解放后,优质产品进入哈市,私营企业停工与半停工超过半数,9个月共生产火碱175 413公斤,面碱130 263公斤,硫化碱78 475公斤,颜料大和元202.238公斤;油漆业因产品质量好,销路见广,呈上升趋势,9个月生产阿立夫油311 326公斤。
    制材业。1947年3-12月全市共生产木材29425立方米,木桦17 882.5斤。1949年1-9月,实业公司制材厂生产成材5 246.285立方米;私营制材业生产木方,木板38 857立方米,加工220 921立方米。
    建材业。哈尔滨水泥厂1948年2月复工,全年生产水泥16 967吨。1949年初任务5万吨,下半年增加至62 000吨。7月熟料突破9 000吨,8-10月突破10万吨,打破了日伪统治时期的历史记录。 
    建筑业。1948年4月成立新东建筑公司(合作性质),后于长春、沈阳设分公司和办事处。为了降低工程成本,直接掌握材料,10月公司又与私商合营成立制材厂和砖窑。1948年公司有技术员86人,事务员167人,承做工程79件,建筑总面积104 901平方米,其中新建§3 322平方米,复修41 579平方米,哈尔滨82 485平方米,外埠22 416平方米;实用人工总数202 413人,工程费总额38 345 354 164元。1949年1月公司又和私商合营成立制钉厂。改新东建筑公司合作社为公营企业,并相继成立太平、新阳、道外、马家沟、正阳河、道里等建筑合作社。到1949年2月15日,制材厂加工原木4 725立方米,锯末700立方米;制钉厂加工铁丝1 750公斤。
    制药业,生产较好。1949年1-6月生产注射药95 908支,内服药42 605磅,外用药12.0 161瓶;7-9月生产注射药129 689支,内服药479 150瓶,外用药337 82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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