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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人口年龄构成
1927年哈尔滨特别市人口年龄构成资料,仅为哈尔滨全境人口的五分之一,1930年东省
特别区人口年龄构成资料中包括哈尔滨市和哈尔滨特别市的人口,未包括傅家甸人口。
哈尔滨急剧增长的人口主要来自移民。这些移民绝大多数是男性青壮年人口,造成人口
年龄构成的严重失调。0-15岁的儿童少年人口比重低。1927年为16. 38%(中国人为14.22%),
1930年为15.74%(中国人为15.44%),大大低于正常人口标准。61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
也非常低。1927年为2.86%(中国人为2.14%),1930年为3.48%。正常情况下,儿童少年
人口比重低,老年人口比重则高,反之亦然。1927、1930年的人口年龄构成是儿童少年人口
和老年人口比重都特殊的低。16-60岁的青壮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特别高。1927年为80.76%
(中国人为83.64%)、1930年为80.79%(中国人为81.08%)。使20年代哈尔滨人口年龄
构成呈中间大、两端小的“尜”型。
1934和1942年哈尔滨市人口的年龄构成同1927年和1930年比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
0-15岁儿童少年人口比重有较大增长。1934年为22.88%(中国人为23.17%)。1942年为
23.91%(中国人为23.95%),上升了7至8个百分点。16-60岁青壮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由
20年代的80%以上。下降到74.1%和75.45%,下降5至6个百分点。随着儿童少年人口比重
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劳动年龄人口对非劳动年龄人口的抚养比从20年代的23.82%
和23.78%上升到34.96%和32.84%。其中对儿童少年的抚养比则从20年代的20.28%和19.48%
上升到30.88%和31.76%。人口的平均年龄和年龄中位数均有所下降。
30年代人口年龄结构发生变化,主要由于哈尔滨地域范围扩大,农村人口增加,随之而
来的是常驻人口相对稳定,特别是日伪统治时期对人口实行严格控制,自由流动人口数量大
为减少,人口生育开始趋向正常。
二、死亡人口年龄构成
解放前由于哈尔滨人口年龄构成严重失调,也带来了死亡人口年龄构成的严重失调。在
正常情况下,婴幼儿年龄组和老年年龄组死亡人口比重高于青壮年年龄组。而1933、1935、
1936年3个年度死亡人口的高峰年龄组均在21—60岁之间,1933年41—50岁死亡人口占死亡
总人口的21.29%;1936年31—40岁死亡人口占死亡总人口的20.7%。这同各年度人口年龄
构成中各年龄组占总人口比重相一致。
三、特殊年龄构成
解放前哈尔滨由于总人口年龄构成的严重失调,也造成了特殊年龄构成的极端不正常。
1937年哈尔滨人口中,1—6岁的学龄前人口仅占总人口的8.48%;7—12岁的小学学龄和13
—15岁的初中学龄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8.12%和5.60%;1—15岁的儿童少年人口占总人口
的22.2%,均严重偏低;而劳动适龄人口比重则高达75.62%,其中外国人劳动适龄人口占
外国人口总数的93.77%,严重偏高;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61%,其中外国人
老年人口仅占外国总人口的0.93%,严重偏低;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26.50%,接近正常,
这是由于人口性别比偏高(总人口性别比为156.6,中国人性别比186.8,外国人性别比57.9),
掩盖了育龄妇女比重高的不正常现象。育龄妇女人数占女性人口总数68%,其中中国育龄妇
女占中国女性人口总数的64.08%,外国育龄妇女占外国女性人口总数的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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