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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口》
 
 
第八篇 计划生育
 
 
第一章 工作发展
 
 
第一节 1949—1962年鼓励生育和节制生育时期
 
 
  哈尔滨市1946年解放后,未再经受战争的破坏。长期遭受日本侵略者残酷统治的哈尔滨
人民做了国家主人,社会安定,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在此情况下,普遍产生了强烈的生育愿
望。同时,由于当时国家正处于经济恢复时期,百废待兴,各方面都需要劳动力。因而从中
央到地方普遍采取了鼓励生育的政策。如严格控制人工流产,禁止绝育,奖励“母亲英雄”,
对多子女给予经济补贴等等,促成了人口自发地、盲目的快速增长,哈尔滨自1949年就进入
了高峰期。1949—1952年4年出生人口15.39万人,年平均出生3.85万人,平均出生率46.
70‰,远远高于全国人口出生水平。
  1953年,我国进入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一方面由于多子女牵累,影响广大妇
女走向社会,在妇女中产生了节制生育的要求;另一方面,建国以来人口的高速度增长,引
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1954年12月,刘少奇同志在国务院召开的节育问题座谈会上指出:“
党是赞成节育的,要适当提倡,不要反对”。1955年3月,党中央发出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
指示。1956年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规定,“除了少数民
族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使家
庭避免过重的经济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1957年3月5
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应适当地节制生育》。1957年7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以
下简称省人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节育工作的指示》。根据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1957年哈
尔滨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张柏岩为主任委员的哈尔滨市节制生育委员会,领导哈尔滨市的节制
生育工作。为了提高育龄人口对节制生育的认识,宣传普及节制生育的科学知识,1957年6
—10月,哈尔滨市举办了节育展览会,使广大育龄夫妇不仅受到节制生育的教育,认识了节
制生育的好处,而且还得到了避孕节育的技术指导。
  由于这一时期的节制生育只限于正面宣传教育,对人口生育并无具体规定和限制,在控
制人口生育上并未收到实质性效果。节制生育工作起步不久,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节制生
育、控制人口的思想和主张受到了错误的批判,人口问题成为禁区,无人再敢问津。哈尔滨
市的人口生育从此又陷于无计划的自发生育状态。
  全国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从1950年到1958年,1959—1961年由于经济生活处于困难时期,
人口出生率一度大幅度下降。1962年又进入第二次生育高峰时期。哈尔滨市自1949年进入人
口生育高峰期,人口出生率居高不下。3年经济困难时期,人口出生率仍分别为37.96‰、4
1.01‰、30.55‰,虽略有下降,但一直处于生育高峰时期,同1962年开始的全国第二次
生育高峰紧紧衔接在一起。可见这一时期哈尔滨市人口高出生问题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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