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人口》
 
 
第九篇 人口调查与管理
 
 
第一章 人口调查
 
 
第二节 人口抽样调查
 
 
  一、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为了查清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增长、人口地区分布、人口文化素
质和社会经济构成的变化情况,查清人口出生、死亡和人口迁移状况,为有计划地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七五”计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并检查人口政
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于1987年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哈尔滨市按照全国
的统一部署,进行了这次人口抽样调查。
  人口抽样调查的对象,是被抽中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时以户为单位
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调查的标准时间是1987年7月1日零时。此次调查共有两种表格:《1987年全国人口抽样
调查表》和《死亡人口登记表》。《全国人口抽样调查表》包括26个项目,其中按人口填报
的项目为17项,按户填报的项目为9项。《死亡人口登记表》为9项。
  这次调查采取分层、三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哈尔滨市被抽中的群体有:
  道外区靖宇街道办事处二委、十二委;滨江街道办事处四委、十一委;南市街道办事处
三委、九委;东原街道办事处十委、十二委;万宝镇钓渔村、化家村。
  道里区安静街道办事处十一委、十五委;共乐街道办事处七委、十七委;康安街道办事
处二委、八委;斯大林街道办事处二委、十二委;新农乡新农村、前进村。
  动力区建筑街道办事处三委、八委;文教街道办事处三委、十委;哈平路街道办事处四
委、八委;王兆街道办事处四委;进乡街道办事处七委。
  共8041户,29336人。
  通过调查登记取得的资料,经过手工汇总和机器汇总,哈尔滨市共取得如下各项人口数
据资料:
   二、1987年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抽样调查
  为了给党和政府提供制定解决老年人口问题政策的理论的和实践的依据,国家把《中国
老年人口调查和老年社会保障改革研究》列入“七五”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哈尔滨
市作为《黑龙江省老年人口调查和老年社会保障改革研究》的组成部分,按全国和省的统一
要求,于1987年完成了哈尔滨市老年人口状况调查。
  调查对象是被抽中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60岁(1927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及以上的老年人口。
  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987年6月30日24时。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口的年龄、性别、文
化程度、经济收入、就业和职业、婚姻、生育、家庭、供养、生活料理、在家庭中的地位、
健康状况、医疗和营养、居住条件、外出活动等56个栏目,基本包括了老年人口生存和发展
的主要方面。
  抽样方法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哈尔滨市被抽中的群体有:道里区安静街
道办事处十一委、十五委;共乐街道办事处七委、十七委;康安街道办事处二委、八委;斯
大林街道办事处二委、十二委;新农乡新农村共680人。
  对调查问卷经过计算机汇总处理后,取得了哈尔滨市有关老年人口状况的一批数据资料。 
    三、1986年中国74城镇人口迁移抽样调查
  通过城镇人口迁移状况调查,总结解放以来城镇人口迁移和流动过程的经验和教训,弄
清社会主义制度下人口迁移和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本质联系,对我国现今的人口迁移
政策和城市发展政策,提出决策性建议。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同全国16个省、
直辖市的合作,进行《中国74城镇人口迁移与城市化调查研究》。黑龙江省作为全国最大的
移民省份,参加了这项课题研究。哈尔滨市则是黑龙江省人口迁移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调查的内容分5个方面:城镇人口迁移和流动的数量;城镇人口
迁移和流动的方向;城镇中迁移人口和流动人口构成;城镇人口迁移和流动的原因;城镇人
口迁移和流动的影响。调查时间统一在1986年7月开始,同年年底前完成。
  抽样方法采取分层、随机和等距原则。总抽样比为市镇总户数的2‰,30万户以上大城
市为1‰。黑龙江省为1835户、7291人。哈尔滨市按1‰抽样比,为628户、2433人。样本量
的分布是:动力区65户、道里区143户、南岗区141户、道外区101户、香坊区67户、太平区7
6户、平房区35户。抽样调查取得的主要数据:
  四、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此次调查是想通过调查掌握全国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其医疗、康
复、教育、就业、婚姻、家庭和参与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制定有关残疾人的法规、方针、政
策和工作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这次调查残疾人的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病
残疾,凡有两种或多种残疾的人,另列为综合残疾。
  此次只调查家庭户,不调查集体户。包括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样本规模
为150万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987年4月1日零时。
  此次调查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分总体,采用分层、等距、整群抽样的方法。经三级
抽样,第一级哈尔滨市南岗区被抽中;第二、三级被抽中的有:奋斗街道办事处第十居民委
员会、清滨街道办事处第十六居民委员会、文化街道办事处第十二居民委员会、曲线街道办
事处第十五居民委员会、新春乡第三村民委员会。共708户,2645人。
  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根据样本量的分布,对全国和全省均有代表性。对哈尔滨市,
由于样本量小而且过于集中(集中在一个区),因此不具备代表性。但它对了解哈尔滨市残
疾人的状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抽样调查取得的主要数据资料:
 
     
  附件: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