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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口》
 
 
第五篇 人口素质
 
 
第一章 人口的身体素质
 
 
第二节 儿童青少年的身体素质
 
 
  一、儿童、青少年发育水平的变化
    哈尔滨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状况十分重视。新中国建立之初,
哈尔滨市卫生局、教育局按中共哈尔滨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学校卫生机构,进行学生
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卫生习惯,检查学生健康发育变化状况,开展学校卫生工作。60年代
初开展了以防治近视为重点的防治“五病”(近视、沙眼、肺结核、龋齿、蛔虫病)保健工
作,收到很大效果。1973年以来,学校重建了卫生保健组织,到1990年全市中小学已有957
名校医和保健教师。全市共有296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9.6万名;1014所小学,在校学生
36.2万名。已做到校校有校医或保健教师,85%的中学和68%的小学设校医室或保健室。
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已深入开展起来,对儿童青少年身体素质的提高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加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新中国建立以来,哈尔滨市青少年生长发育水平有明显
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青少年身高、体重、胸围等各项指标均有显著提高。除1961、1963年,
由于3年经济困难,营养水平下降,使青少年发育受到影响,较1956年有所下降外,其余统
计年份呈逐年增长趋势。
  (一)身高的变化
    7—14岁男性儿童、青少年的身高,解放前的1923年和1931年比较,几乎无变化。1990
年与1923年比较,平均身高增高17.04厘米。7—15岁组1990年与1950年比较,平均增高12.
4厘米。7—17岁组1990年与1961年比较,平均增高10.16厘米,其中12、13、14岁组均增高
15厘米以上。
  7—14岁女性儿童、青少年身高,解放前的1923年和1931年比较变化不大。1990年同192
3年比较,平均增高18.23厘米。7—15岁组1990年与1950年比较,平均增高11.28厘米。7
—17岁组1990年与1961年比较,平均增高8.95厘米,其中10、11、12岁组均增高15厘米以
上。
   (二)体重的变化
    7—14岁男性儿童、青少年体重,解放前的1923年和1931年比较几乎无变化。1990年同
1923年比较,平均增加8.77公斤。7—15岁组1990年同1950年比较,平均增加8.8公斤。7
—17岁组1990年同1961年比较,平均增加6.35公斤。
  7—14岁女性儿童、青少年体重,解放前的1923年和1931年比较变化很小。1990年同192
3年比较,平均增加8.91公斤。7—15岁组1990年同1950年比较,平均增加8.19公斤。7—1
7岁组1990年同1961年比较,平均增加4.6公斤。
    (三)胸围的变化
     7—1 4岁组男性儿童、青少年的胸围,1923年同1931年比较变化很小。1990年同1923年
比较,平均增长6.96厘米。7—15岁组1990年同1950年比较,平均增长5.67厘米。7—17岁组
1990年同1961年比较,平均增长3.44厘米。
    7—14岁女性儿童、青少年的胸围,1931年比1923年增长3.18厘米。1990年比1923年增
长8.38厘米。7—15岁组1990年同1950年比较,平均增长4.96厘米。7—17岁组1990年与1961
年比较,平均增长3.5厘米。
    二 、儿童 、青少年常见病发病率的变化
    自50年代开始,各中小学校即着手抓“五病”的防治工作。到1963年,中小学生沙眼患
病率由45%下降到12%;3年中有40083名中小学学生龋齿得到矫治,7880名学生驱了蛔虫。
到1965年市内有95%以上的学校教室做到了左侧采光。“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卫生保健
工作处于停顿状态,造成了常见疾病倍增的恶果。1973年1月调查了3151名中小学学生的健
康状况,沙眼患病率平均为57.6%,龋齿患病率平均为60%,肺结核为5.8%,肠蛔虫病为
40%。1973年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开始恢复。1979年12月起在全市学校开展防治9种儿童、青
少年常见病(近视、沙眼、龋齿、蛔虫病、脊柱异常弯曲、肺结核、神经衰弱、肝炎、慢性
鼻炎)工作,取得了很大效果。沙眼、蛔虫病、脊柱异常弯曲、肺结核、肝类等常见病的发
病率明显下降。在9种常见病中,近视和龋齿不但未下降反而有上升趋势。这同学生用眼不
当,特别和儿童、青少年看电视时间过长有关。龋齿则同儿童、青少年饮食结构关系密切。
  从1962年以来高考学生身体检查合格率看,不合格的人数越来越少,比例也越来越低。
    三、低能儿童
    1980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对哈尔滨市道外区居住的14岁以下儿童进行调查。共普查41733
人,其中男性21411人,女性20322人。确诊为智力低下儿童共280人。总患病率为6.71‰ ,
其中男性169人,患病率为7.89‰,女性为111人,患病率为5.46‰。
    哈尔滨医科大学根据病因学原理,对调查确诊的280名低能儿童病因做出分析:
    一是出生前因素所致,共239例,占患儿总数的85.36%。其中包括特殊类型的先天遗传
病,如染色体畸变、遗传代谢缺陷以及先天畸型等,这一类共31例,占患儿总数的11.70%;
宫内获得性因素,如妊娠中缺氧 、感染及服用某些药物所致 。这一类共12例,占患儿总数
4.29% ;原因不明者196例,占患儿总数的70%,其中有家族病 史者80例。 
    二是出生时因素所致,共21例,占患儿总数的7.5%。 其中包括窒息、颅内出血、异常
胎位、低体重儿和早产等。
    三是出生后因素所致,共20例,占患儿总数的7.14%。其中包括出生后患各种中枢神
经系统疾病及严重的周身感染等,这些疾病直接或间接造成脑损伤,影响智力发育。此外还
有脑炎、脑膜炎后遗症。
  在3种因素中,出生前因素比重最高。在出生前因素中,遗传性因素占很大比重。其中
特异性遗传病造成的智力低下和有明显家族史的智力低下儿童共111人,占患儿总数的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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