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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市内公共交通共有各种车船(系统内)1 152台(艘),其中,公共汽车691台,无轨电车264台,出租大客车14台,出租小轿车142台,各种客位船只41艘。系统外共有车船2 525台(艘),其中:捎脚大客车820台,联运大客车88台,出租小轿车1 557台,出租舢板及机动船只60艘。全市营运线路总长度714.62公里,其中系统内公共汽车线路577.2公里,无轨电车线路77.42公里,江上轮渡50公里;系统外联运车线路10公里。市区每平方公里营运线路密度4.58公里,每车负载城市人口2 952人,年客运量46 656万人次,其中,出租汽车167.4万人次,江上轮渡338万人次。
1987年,市内公共交通投资2 506.9万元,主要完成汽车第三行车场1.68万平方米车库等附属工程的续建任务,购置大型铰接汽车1O台、柴油客车50台,无轨电车40台,公交职工宿舍及倒班宿舍等工程。哈尔滨客车厂技术改造续建工程投资1 101.2万元,完成车身和总装车间的设备安装工程,预计1988年完工,形成1 500台客车装配能力。
1987年,市区20条线路早晚客流高峰乘客等车时间平均不超过13分钟。车况等级由上年的2.3级上升到2级。江上客运安全运送乘客338万人次。
1987年,市政府颁布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乘车规定》、《关于加强客运行业管理严禁滥收出租汽车证照的通知》等行业管理法规,同时,实行江上船只统一管理,划清了江面功能区域。公共交通部门在运营、服务、技术管理3方面划分10个责任目标,并制定320项保证措施。对市电、汽车3 250名乘务员、155名服务管理人员和各运营车队的车管人员进行了培训,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李明奇 江克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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