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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成立企业整合推进工作组。赴北京、上海、青岛等地学习后,制定了哈尔滨市出租汽车企业整合工作方案。一是对同一法人的企业进行合并。市区内共有17家出租汽车企业属于8个企业法人代表,整合后,17家并成8家,减少了9家。二是对交通系统内部经营的出租汽车企业先行推进整合,其原有出租汽车企业55家,出租汽车4 564台,分属飞达、天鹅、大众、交通、市运等出租汽车企业所拥有。整合后,55家合并成为9家,减少了46家。三是采取兼并办法,整合后,已有5家出租汽车企业(飞鹏、省大通、艺发、大众、宝驰)兼并了6家出租汽车企业(广利隆、隆辉、滨海、友谊、北方、迎宾)。四是参股重组、联盟经营。对于产权不能变更的企业,按系统(如铁路、农垦)、按地区(企业所在地)进行整合。
通过整合,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由169家缩减为91家,78家出租汽车企业被兼并。
(林中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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