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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市公交主管部门开展对市区小公共汽车的取缔工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将上些年陆续取缔后剩余下的依附在市区8条公交线路上的74台小公共汽车全部取缔,实现了小公共汽车2005年内全部退出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的既定目标。引导民营公交企业进行整合,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使市区3家因不宜继续从事经营公交线路的民营公交企业退出公交客运市场,其所属的公交65、66、91路分别并入到其他2家公交企业中,民营公交企业由33家减至30家。对郊区公交客运市场进行整治,市公交主管部门指导市汽车总公司对338、343路和一些民营公交企业做好转换经营机制工作。通过资本运作整合方式,7家郊区公交企业的12条线路,即公交333、338、343、360、361、362、363、郊8、郊9、郊9支3、郊9支6和郊15路取消了单车承包家庭式经营,实现了集约化管理,分别占郊区公交线路的23.07%;对符合线网规划,企业进行了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转变的4条郊区公交线路,即360、361、362和363路,授予了线路编码;对个体经营的郊区公交10、12路进行线路整合,并明确经营主体,同时撤消了两家小、散、弱的经营企业。
2005年,加强对公交企业经营权使用的监管。年初,市公交主管部门对全市公交企业尤其是民营公交企业经营权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公交线路经营权和使用权管理的通知》,对120条市区线路和18条郊区线路的企业投资方式、经营资质、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认定,有效遏制和纠正了少数企业投融资不规范、变相单车承包和转让公交线路经营权行为发生。对在公交车辆上违规设置和车厢内不按规范设置的2004条广告进行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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