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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公共交通
 
 
【出租汽车管理】
 
      2007年,哈尔滨市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1.妥善解决经营权纠纷。召开涉及纠纷出租车企业、承包人座谈会22次,接待来访的出租车承包人87批次1800余人次,劝返、接返到市、到省以及进京上访的出租车承包人员11批次600余人次。依据法院判决,为589名出租车承包人办理了经营权更名手续,为15家企业搭建了解决经营权纠纷的对话平台,协商解决经营权纠纷110起。
    2.与市政府法制办对原《哈尔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召开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座谈会9次,2次在网上和媒体上发布《〈哈尔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1日开始实施。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哈尔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其印刷成宣传手册、将《驾驶员运营中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制成卡片,发放到企业和每一台出租车进行宣传贯彻。同时,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对新增的内容以及行业管理方面将要发生的变化向全社会进行宣传。
    3.制定并推行有利于维护企业和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的规范合同文本。会同工商部门反复推敲,制定了承包经营和委托经营合同文本,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强了合同的监管,责成专门部门对企业新发包及转包车辆是否使用规范性合同进行审查。从7月1日始,已有1049台车使用了规范的合同文本。
    4.建立行业考核机制。按照修改后的《哈尔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考核办法》,对全市103家出租车企业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并将考核评定结果记入考核管理档案。
    5.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共组织夜查37次,并通过明查暗访以及利用城管电子监控等手段,共取缔非法营运车辆13台,查处违章车辆2024台次,罚款37万余元,查处拒载、违价等乘客投诉举报案件1576件。对全市正在营运的1.2万台出租车进行了全面审验。
    6.行业文明形象建设。结合从业资格证审验工作,对3万余名驾驶员进行了岗上再教育。在高考、中考及展会期间,组织6家出租车企业公布了考生订车热线电话,近40家出租车企业7000余名出租车驾驶员统一着装服务。开展“十佳”、“百优”驾驶员评选活动,以促进全行业文明形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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