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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管理】
 
      2008年,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行业加强管理。
    1.通过加强行业考核,强化出租汽车企业的市场主体责任意识。3月,全面启动行业考核工作,制定并下发《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具体的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实行百分考核。对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管理的基础建设、落实行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考核。将文明服务、安全运营方面的一些动态信息同步纳入到考核内容中,对一些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管理水平提升较快、勇于创新的企业给予加分。通过全面考核,绝大部分出租汽车企业能够按照行业的要求和标准,不断完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主动参与到行业管理当中。对6家考核不达标排名靠后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2.以新标准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为确保初入行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得到相应提高,重新修订了培训教材和培训标准,调整了培训课时,由原来培训一周增加到三周,调整了教师结构,把任课教师调整为有经验的行业管理人员,实行“轮考”办法,严格考试,完善他们的诚信档案,实行计分考核,对记满12分的20名违章驾驶员重新进行了岗位培训。
    3.以资格证审验为契机,开展驾驶员文明服务再教育。开展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在行业中评选出120名优秀驾驶员和20名最佳驾驶员,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带动全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4.把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监管和出租汽车车辆审验工作有机结合。在强化车辆安全监管的同时,解决出租汽车车容不整、标志灯不亮、字迹不清等问题。严厉整治和规范了哈尔滨火车站地区出租汽车的运营秩序,全天候监管机场出租汽车运营状况,整治和规范了市区内较大的出租汽车停车场运营秩序。
    5.加强明查暗访与投诉举报查处,整治出租汽车违章行为。全市共查处出租汽车不按秩序停车、违规揽客、站外喊客、拒载、绕行、违规使用计价器、车容不整、设施不全等9类不文明行为4104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6台,罚款138万元。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违章违制严重的出租汽车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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