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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市电车公司通过五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1)电话监督。把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号码公布于众,请广大群众直接与公司主管客运的领导联系,提出建议与批评;(2)信箱监督。设立意见箱,收集各界乘客对电车服务质量的反映;(3)站点监督。在博物馆、友谊路等较大电车站点设立评议台,安排专人接待乘客来访,听取意见;(4)会议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新闻发布会,广泛听取各界对服务质量的反映;(5)车厢监督。在每台电车车厢内设立意见簿,请乘客提对公共电车服务质量的意见。此外,该公司领导干部还定期走访电车沿线的一些单位,虚心听取意见。
通过开展社会监督,使电车客运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检查表明:服务合格率达到93%,比上年提高0.3%;车厢整洁合格率达到93.6%,比上年提高O.9%;收到乘客表扬信268封,比上年增加117封;受到新闻单位表扬54次,司乘人员做好事3 800余件。(刘滨九 林中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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