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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内有轮渡船188艘。其中,国有29艘,码头19处;个体159艘,南岸渡口6处。个体舢板船385条。全年客运量346万人次。
1997年,市轮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文明在水上运输"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渡口、文明码头、文明船舶为重点,建立监督机制,以群众投拆电话、监督信箱等形式让乘客监督经营者;在执法中坚持制止和取缔抢拉乘客、超负超载、非法经营等违制违法行为。年内,市轮渡公司因建江上索桥主动迁出“黄金水道”,营运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为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轮渡公司开发旅游项目,利用“天鹅”“鲨鱼”与新建的两艘“龙船”等动物造型旅游船的特有优势,开展江上旅游活动。1997年,江上管理部门经协调将道外十八道街9艘个体渡船组成联营船队五队,将松花江公路大桥24艘个体渡船组织起来,成立联营六队,通过成立联营船队进行管理,按序发船、规范服务,基本上杜绝违章行驶、超员、野蛮揽客等经营行为。
(李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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