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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新增出租汽车875台,年拥有量达到7 318台,比上年增长13.6%。全市134家出租汽车企业由国有、集体、合资和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组成,其中国有企业25家,有车1 451台,分别占企业总数和车辆总数的18.7%和19.8%;集体企业(含有限责任和股份制)102家,有车4 820台,分别占76.1%和65.9%;合资企业7家,有车607台,分别占5.2%和8.3%;个体出租车440台,占出租车总台数的6%。按档次分,高档车2 258台,占30.8%;中档车4 705台,占64.3%;低档车355台,占4.9%。全市出租汽车拥有率达到21台/万人,年客运量4 391万人次,出租汽车从业人员10 910人。
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加大稽查力度和推行"文明在出租车"的规范服务。更换出租车标志灯4 910盏,安装营运牌7 050块,车辆设施完好率95%,车辆审验合格率95%。全年组织稽查260次,查处违章违制和非法营运车辆2 594台次,扣留车辆2 026台次,扣证568本,罚款153.6万元,查补规定费用23.34万元。1997年,乘客举报投诉次数比上年下降30%。涌现出以热心为乘客服务的天鹅出租公司驾驶员戚奎军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人物和维护正义、勇斗歹徒的市、区(县)级的勇敢市民23名。在出租汽车行业中,天鹅、飞达、大众等公司和一批爱岗敬业、尊老爱幼、扶危救难、拾金不昧的个人,分别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表彰。
(李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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