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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院共有职11 301人,科技人员654人,其中高级研究人员76人,中级研究人员242人,初级研究人员304人,分别占科技人员总数的11.6%、29%、46.5%;设林业科学研究所、林产工业研究所、木材采运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野生动物研究所、省林副特产研究所(地址在牡丹江市),林业科技情报中心、检验测试研究室、林业经济研究室、中国木材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丽林实验林场(在伊春市)、丰林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伊春市)、江山娇实验林场(在宁安县)、平山野生动物实验场(在阿城市)、肇东实验林场(在肇东市)、劳动服务公司和中试产品、技术开发公司。拥有科研仪器设备近1 000台件,价值达2 000万元,其中省林产工业研究所的中日木材综合利用合作项目拥有一套由日本援建的包括制材、材性、干燥、复合材、胶合材、胶粘剂、刨花板等六个方面在内的木材综合利用仪器设备,价值 1 000万元以上,绝大部分设备达到80年代先进水平。1990年,全院核减事业费60%,核减额为93万元,年终实现总收入918万元,获纯利润170.2万元。1990年,承担纵横向课题227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15项,林业部攻关课题26项、省攻关课题47项;鉴定成果65项,其中7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项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8项达到国际水平、6项为国内首创、12项为国内领先、24项为国内先进水平;推广成果30项,创社会经济效益3 226.1万元;获国家、部、省、省森工总局成果奖11项,获专利4项。在国际交流论文14篇。在国内一、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10篇,出版专著5部。1990年,在全省森工系统"四文明兴林杯"大赛中,省林产工业研究所夺得银杯,1人夺得个人金牌,5人夺得个人银牌,25人获先进荣誉称号。1990年全院文明单位达84.6%。1990年对五年改革实践进行了总结和反思。把改革重点放在充实、完善已出台的各种改革措施上,对一些不适宜经营承包的单位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分解为若干数量化指标,同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使管理工作增强了可操作性。院、所、场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强化了“五包一挂”和“五包两挂”承包体内利益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正确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了对承包体与非承包体的监督机制,把行政监督、财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堵塞各种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奖励制度,对经营承包或非经营承包者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奖励办法和考核标准。(李录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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