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科学技术》
 
 
重点科研院所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该院又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分院,是一个以应用和开发研究为主、应用基础研究为辅的综合性林业科学研究机构。始建于1960年(前身是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当时只设有营林造林、林产工业和采运机械3个专业研究所,职工人数176人,其中科技人员95人(中级研究人员8人)。次年,上级主管部门将丽林、肇东、虎峰实验林场和省森林植物园划归林科院作为实验基地,职工队伍发展到971人,其中科技人员161人(中级研究人员8人)。现在,省林业科学院已拥有6个专业研究所(省林业科学研究所、省林产工业研究所、省木材采运研究所、省森林保护研究所、省野生动物研究所、省林副特产研究所)、3个直属研究室(林业科技情报中心、检验测试研究室、林业经济研究室)、5个各具特点的实验基地(丰林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丽林实验林场、江山娇实验林场、肇东实验林场、平山野生动物实验场)和1个技术开发公司(分国际部和国内部)。职工人数达4 316人,科技人员609人,其中高级研究人员78人、中级研究人员260人。林业科学院除承担国家、部、省重点科研任务、参与制定各级政府部门的林业生产和科技发展规划:确定营林技术及森工产品标准外,还开展了情报交流、成果推广、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业务。建院30年共取得科研成果362项,其中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150项。约占80%的研究成果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推广和应用,为国家和全省林业发展作出了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相继与美国、加拿大、芬兰、日本、挪威、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苏联等国家进行了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
    1985年至1989年,从改变拨款制度和开拓技术市场入手,在科研计划、财务、人才、物资、后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建立起了一套科研面向经济建设的新的运行机制。5年间共核减事业费300万元,并且从1988年起实现了经济自立,1989年全院科研收入、新产品收入和中试产品收入累计达1 700万元。
    1989年,该院承担科研课题达189项;完成成果鉴定40项,其中达到国际水平的2项,属国内首创或首次制定的7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22项:推广科技成果22项,为林业企业创造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达3 820万元。全年获国家专利2项,获部、省级科技进步奖9项。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在国家2级刊物上发表论文58篇。举办学术会议4次,会上共发表论文131篇。
    1989年继续保持省森工系统文明单位称号。所属省林业科学研究所被省森工总局命名为总局直属文明单位。
    (车录玲)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