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年哈尔滨饭店都悬挂幌子。它是标明饭店档次和经营内容的标志。幌子不同构成,表示不同经营特征。红色幌子是汉族饭店,蓝色幌子系"清真古教"回族饭店。幌子上的三根绳表示有蒸笼食品;木罗圈是炒勺或灶眼的标志,表示有炒菜;罗圈下垂挂的纸条或布条,代表面条等食品。幌子数量多少,表示饭店的档次。早期的哈尔滨饭店,高档饭店多挂四个幌子,能包办酒席。当年酒席多用黄酒,但"黄"为店家所忌,多称黄酒为老酒。店家备有锡制的酒壶或"酒嗉子"。酒壶底大,壶身细长,柄上提。"酒嗉子"细而高,口向外张开,颈细而底大。用开水烫酒,酒中放冰糖。饮酒配以蜜枣、橄榄、青红丝之类果脯,这被称之谓“酒铺垫”。比四幌档次还高的饭店,则悬挂牌匾而不挂幌。犹如时下不称酒店而称酒城一样。悬挂双幌的饭店,一般不包办酒席,其熘炒菜俱全,也备酒水。其酒水既有黄酒,也有白酒,但以白酒为主。挂双幌饭店属于中档饭店。挂单幌的饭店属低档饭店,当时的哈尔滨人把这种饭店叫作“老博代”馆,“老博代”即指一般体力劳动者。这种饭店主要经营包子、馒头、饺子、馅饼、面条,一二角钱就可吃顿饭。当时的粥铺也有的挂单幌,只售主食,如馄饨、油条、烧饼、煎饼、大饼子等。也有的饭铺挂模拟实物的幌子,如煎饼铺,就挂木制半张煎饼模型,以招顾客。
幌子作为文化符号,记录下了哈尔滨市饮食文化的变迁。
(李德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