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的修建,拉开了哈尔滨由松花江畔小渔村走向现代城市的序幕,这座美丽多彩的北方名城走过了一百多年风雨历程。新旧思想和中西文化在这里沉淀、融合,形成了哈尔滨独具特色的文化口味和城市风貌。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哈尔滨开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规划的历程。六十年来,勤劳智慧的规划工作者们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形成了独特的城市风貌,突出了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弘扬了北方城市魅力,塑造了冰城夏都形象。如今这座城市正以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伴随共和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脚步,迈向美好的未来,为创建"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而不断努力!
哈尔滨城市规划机构演变过程
哈尔滨的城市规划机构是伴随着新中国的脚步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她从无到有,从一个只有几个人的小科室,发展到如今拥有15个处室、7个分局、3个直属单位的市城乡规划局,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轨迹。就像我们这座城市一样,这个机构既年轻富有朝气,又活力开放包容,为解放后六十年的哈尔滨发展建设留下了浓重的色彩。
--1949年2月,哈尔滨市成立市建设局,内设建设管理科。1952年5月市建设局下设都市计划科。
--"一五"时期,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形势,哈尔滨市于1953年1月成立了城市建设委员会,下设规划设计室,并立即开展了城市初步规划工作,规划工作人员边学习、边规划、边选址,逐一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要求。1955年3月将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改称为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1957年12月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与市建设局合署办公,成立规划管理处。1957年底,在市设计院设立详细规划室。1959年3月,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成立,将规划管理处、设计处、勘测大队划归市基本建设委员会领导。
--1964年12月,将市建委所属规划处的详细规划部分和勘测大队合并到市设计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撤销。
--为了扭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城市规划严重废弛,1978年9月,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正式成立。1980年12月组建局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1985年9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合并,成立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1988年5月撤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立了市规划土地管理局。1990年9月,各区建立规划土地管理局,10月组建局直属规划监察中队。1995年11月撤销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成立哈尔滨市规划局。
--2001年11月哈尔滨市规划局更名为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2005年6月设立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动力、平房等6个区规划分局,并撤销城区规划管理处。2008年4月,松北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分局划归市城市规划局管理。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通过市长办公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同意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更名为"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2008年8月18日,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转发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更名的通知》,正式批准更名为"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四轮城市总体规划
哈尔滨是世界上少数有规划并按规划建设的城市,早期俄国人做的"新城规划"在世界上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规划理念,形成的方格网与放射状的路网格局、有轨交通、绿化系统以及独有的建筑特色使哈尔滨成为具有多元文化特色的国际性城市。1932年,日本人为了达到长期霸占中国的目的,编制了"大哈尔滨都邑计划",确定人口将达到百万人,建设用地达到276平方公里。新中国成立到2009年,哈尔滨市先后组织编制了四轮《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一五"期间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于1953年编制了第一轮《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1953-1977年),1956年经国家建委批准实施。这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性质为"把哈尔滨建设成为以钢铁冶金、机电、化工和精密工具制造为主的综合发展的工业城市,成为全国、全省大型精密和高级工业产品供应的重要基地之一",成为一个以现代化大型企业为骨干,以机械工业为主体、科学文化较发达的新兴的综合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远期城区人口为121万人,城区用地为134平方公里。规划以中山路为纵轴线,以文昌街为横轴线,中心部位规划为省、市行政中心,相对集中形成香坊工业区、动力工业区、近郊平房工业区和学府文教区,并为地方工业发展预留了哈西机械工业和三棵树化工区。
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是改革开放后,为适应新形势要求,1978年开始编制,于198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是:"黑龙江省省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东北地区交通枢纽,以机电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城区人口远期控制在250万人,城区用的控制在250平方公里。城区主要向西南方向发展,在主城区周围建设王岗、城高子、东风、松浦等四个近郊工业点。规划提出城市建设中要注重保持发扬城市特色,并拟定了我市第一批保护建筑、街道和街坊。
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于1992年开始编制,1999年经国务院同意批复。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黑龙江省省会,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东北北部经济、政治、贸易、科技、信息、文化、旅游事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到2010年,城区人口控制在326万人,城区用地控制在252平方公里。城区用地向南、西南方向发展,形成手掌式延伸,分散组团式布局形态。该轮城市总体规划还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规划,提出对5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134栋保护建筑要加强保护。
2001年,哈尔滨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年编制工作。此轮总体规划按照"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出合理的开放型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召开了哈尔滨城市战略规划国际研讨会,对战略咨询方案进行了高层次论证咨询把关。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于2004年全部完成,现已经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待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本轮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达到495万人,城市实际居住人口460万人,城市规划区面积达到4 969平方公里,其中哈尔滨市区4 272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458平方公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北跃西扩、南延东优、中兴外联",的布局特点和"一江、两城、九大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将城市空间从圈层蔓延走向轴向拓展,从紧凑团块走向分散组团,从大城市模式转向都市区模式。同时,加强外部联系,建设6个卫星城和12个产业聚集区,形成生态环境良好,交通快速便捷,产业互补发展,功能齐全完备的都市圈。"
哈尔滨城市规划与建设发展轨迹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得以科学合理利用和城市各项建设得以合理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我国社会主义的城市规划事业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全面开创建立起来的,60年来,哈尔滨城市规划事业经历了创建、曲折、发展、改革创新和再发展的艰难历程,为哈尔滨这座城市的建设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解放初期。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哈尔滨成为全国第一个解放的大城市。解放后的哈尔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发展生活,保障供给,支援解放战争"的方针,大力发展生产,积极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我国进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哈尔滨按照"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的发展方向,开始"有重点、有步骤、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一些大型军工企业落产哈尔滨,东北军工部将分散在东北北部的12个军工机械厂迁入哈尔滨平房地区。1950年7月至1952年底,抗美援朝期间,国家决定"南厂北迁",从辽宁省分迁来的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橡胶厂等16个工厂落户选址在哈尔滨建设,这些大、中型企业奠定了哈尔滨作为工业城市的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哈尔滨被国家列为"工业比重较大的改造城市"。1953年1月,成立了城市建设委员会,内设规划设计室,并开展了《哈尔滨市初步(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思想上确定了"全面规划、分期建设、由内向外、填空补实的原则和重点建设、逐步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一五"期间国家安排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国家重点基础工业项目中的13项和29项全国限额以上工业项目选址建于哈尔滨。经过规划选址伟建厂、新风加工厂、东安厂等飞机制造工业为主的项目落户平房地区,哈尔滨亚麻厂、电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量具刃具厂、哈尔滨轴承厂等落户香坊区,龙江电工、哈一机等落户太平区。在大规模工业建设同时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文教科研机构规划建设,依规划选址东北农学院、东北林学院、哈医科大学、哈尔滨工程力学研究所、哈尔滨焊接研究所等多分布哈尔滨城区西南,形成了学府路两侧的文教区。同时在城区内还建设了大批公共建筑,如工人文化宫、友谊宫、少年宫、黑龙江省政府、哈尔滨市委办公楼等等。在"一五"时期,整个城市处于轰轰烈烈的大建设、大发展热朝中,哈尔滨已初步形成了机械、电力、工业为主的城市格局。由于哈尔滨城市规划的有效工作,为新中国工业体系的迅速建立和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正如一些规划前辈描述的,50年代是新中国城市规划历史上的"第一个春天"。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哈尔滨的地方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辟建了"哈西机械工业区"和"三棵树化学工业区",并依据国家批准的总体规划意见,完成了1959年建设项目安排规划,平房区、太平区、道外区、动力工业区、道里区等分区规划,还做了部分区公社的详细规划。由于我国正处于"大跃进"的特殊时期,城市建设大部分停建,城市规划工作基本停顿。在1960年11月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宣布进行国民经济调整"三年不搞城市规划"的决定,以及此后的三年经济继续调整和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城市规划废弛,哈尔滨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处于无序状态。期间,一批有相当历史文化价值的建设物被拆毁,如南岗中心广场的圣·尼古拉教堂,城市一些地区的风貌特色遭到严重的破坏,由于私建滥建,使一些配套设施受到破坏,环境恶化,这一时期是哈尔滨城市规划以及各项工作的严寒季节,给国民经济建设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的1978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转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意见》,要求扭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城市规划严重废弛,城市建设混乱状况,"要把城市整顿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1979年,在省展览馆举办了《哈尔滨城市规划展》,同时,哈尔滨日报开辟专栏,广泛征求对城市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同年末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大纲》,在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善期间,为具体指导建设,提出《打通和平路-宣化街修建规划》、《马家沟机场地区规划》、《三棵树化工区规划》、《哈西工业区规划》、《三十六棚改造规划》、《松花江公路大桥选址与桥头广场规划》等规划方案。
1980年后,哈尔滨市加快了城市住宅建设步伐,先后编制了王兆新村、河图、新发、先锋路、新乐等小区详细规划,在住宅建设同时,和平、进乡、红旗、先锋等道路、铁路立交桥建成,松花江公路大桥建成通车等,都是按照制定的城市规划,有序的进行建设。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修改稿),《总体规划及近期规划意见》及41张附图。依据规划选址还建设完成了天鹅饭店、和平宾馆、工人体育馆、市冰上训练基地滑冰馆、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市广播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师大、哈电工学院、哈卷烟厂、太平国际机场等建筑。在这一时期,规划提出城市住宅建设要贯彻新建与改造相结合,以新建为主的建设方针,在城市建设中要注重保持发扬城市特色,城市规划有效的指导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一时期被称为我国城市规划事业的"第二个春天"。
从1987年开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近期规划安排,结合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1991-1995年)的哈尔滨市城市建设项目,进一步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完成了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哈尔滨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按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改变分散建设的局面,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急需的主要工程,列为市重点工程,在旧城改造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大新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完成了红旗、闽江、宣庆、新发、新地、嵩山等20多个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使哈尔滨人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经过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框架已初步形成。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东北亚重要国际经贸城市奠定了基础。
1996年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在该轮《城市总体规划》将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纳入其中。在规划实施中对保护性街道中央大街进行了规划和综合整治,建成了全国第一条商业步行街,规划修复和改造国家级文保单位,我市一类保护建筑圣·索菲亚教堂及其广场、对防洪纪念塔广场、火车站广场、通江街广场、红博广场、极乐寺周边等地区原有道路和广场也按规划进行了改造。对市区已公布的5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245栋保护建筑设立重点保护区,制定了专项保护规划。
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我国加入WTO后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在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法制建设、科技进步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为哈尔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这一时期,哈尔滨的城市规划进入了快发展、大发展和科学发展的轨道,也是城市规划发展的最好时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信息化、政务公开、效能监察、行风建设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规划部门的前列。
2001年的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就是一"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规划。按照这一规划,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城市规模和实力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城市载体功能进一步提高,为提高城市的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大都市创造了条件。城市更新改造速度加快、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居住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建设适宜居住和创业发展的城市创造了条件。城市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原有建筑风格得到继承和发扬。郊区乡镇企业发展和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进一步规范,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市有影响的大项目建设得到有序的安排。
哈尔滨历次的城市规划、对每项城市重大建设和发展都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世纪,国家提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给哈尔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实践中,哈尔滨将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契机,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一系列关系,把哈尔滨建设成为适宜创业、适宜人居、充满活力、独具特色和魅力的现代化大都市,实现哈尔滨的城市复兴,再创哈尔滨新的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