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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9.4(总第50期)  
  类别:业务研究  
数字在志书中的运用
丁锋 赵禹 李爽
(作者单位:呼兰区地方志办公室)
     
    数字是表示数目的文字,是表现事物数量多少的最直观的最有效的形式。在地方志书中,数字始终贯穿全书,是反映志书时代性、地方性特点的个性化的主要标志。一部志书能否科学地运用好数字,也是决定一部志书是否合格的关键之一。
    首届修志,缺乏对数字入志的研究工作,使许多志书都在入志的数字上出了问题,实为遗憾之事。续志工作开始后,又因为没有重视数字入志的问题,造成已出版的志书仍然存在众多问题,不仅削弱了志书的科学性、严谨性,而且还造成了史实错误,违背了历史,贻害了后世,是续志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大事,应当尽快摆上续志工作的日程,认真加以研究,找出经验和不足,为正在编纂当中的志书引之为戒。现就修志过程中的实践和已出版志书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所见。
    一、要科学准确地掌握数字资料
    地方志书,是地方的百科全书,涉及范围包括一地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资料浩繁,良莠并存,入志时需要科学准确地掌握这些资料,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并进行科学的运用。数字资料也是一样,在所有的文献资料中都有出现,它的主要来源有六个方面:一是统计年鉴。统计年鉴是一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威数字资料,具有法律效力,是编写志书数字资料的主要来源,除非个别有误外,是科学准确可靠的。二是党政机关工作报告。地方党委、政府的年度、届次报告,是各级领导在重要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属文献资料,是真实可信的。三是基层单位提供的资料。基层单位提供的资料具有专业性和部门特点,资料纷杂,不易掌握。但这些资料是入志资料的主体部分,凡是统计年鉴中不包含的数字,要以此为准。四是报刊书籍资料。这些资料来源广泛,新闻性较强,是修志参考的主要数字资料之一。五是采访考查资料。有些资料来源于当事人的口述,因时间和角度不同,对事物认识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应当慎重。六是网络资料。有的资料来源于网上,这在续志当中是很常见的。但这些资料往往不具有官方性和法律效力,使用这些资料时应慎之再慎。
    因收集的数字资料繁杂,对应入志的数字资料必须进行审核,既使权威的统计年鉴也不应放过。编纂首部《呼兰县志》时,编辑人员发现《呼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汇编》中的数字资料有误,即"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表"中误将种植业产值当作农业总产值计算,使农业总产值漏掉了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的产值,造成合计错误。经与统计局领导重新进行核对,对错误进行了更正,避免了入志数字出现错误。续编《呼兰县志》时,金融编"现金收入表"中一个年份的数字出现错误,编辑阶段没有发现,终审时才被发现。该表误将农业银行12月份的现金收入当作全年的现金收入,与工商银行的年度现金收入相加为合计数,作为整个呼兰全年度的现金收入入志,出现了大错。出错的原因是统计年鉴中农业银行的现金收入是分项分月列表,无全年合计数,在使用时没有详细核对,照搬照录,出现差错。幸好终审时被发现,作了更正。
    各部门单位提供的资料有些也不准确。首部《呼兰县志》编纂时,文物部门提供呼兰天主教堂长11.7米、宽18.3米、高11.7米,造成差错。续编《呼兰县志》时,编辑人员发现首志记载有误,在天主堂教会的支持下,对天主堂进行了重新测量,结果是长36米、宽21.5米、高32.6米,对错记之处作了更正。续编《呼兰县志》送审稿概况·自然环境编记"全县幅员2 612平方公里(合391.8万亩)。"这个数字是沿袭首部志书的记载,续志时照搬的。终审时发现经济管理编中土地管理章记载全县土地为390.1万亩(为2 602.16平方公里),而且这个数字是经过调查后的全县准确的面积,证明首部志书记载是不精确的,续志应按照最新调查的结果入志,并以此为依据将全县的面积改为2602.16平方公里,这个数字与首部志书的数字相比,少了大约10平方公里。
    同一个事物,因资料来源方式不同也存在差异。仅以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为例,在续志出版的两部志书中竟有3处数字出现不同。如记载企业总装机容量,续《呼兰县志》(379页)记为"164万千瓦",续《道外区志》(136页)记为"160万千瓦";如企业累计发电量,续《呼兰县志》记为"552亿千瓦时",续《道外区志》记为"174亿千瓦时";如企业2003年利税情况,续《呼兰县志》记为"利税1.9亿元",续《道外区志》记为"利润1亿元,上缴利税1.9亿元";一个事物有3处数字出现不同,确实让人感到费解。我们要说的是,两部志书是具有可比的,无论是《呼兰县志》还是《道外区志》,首部志书都断限在1990年,续志时限都在1991-2003年,就是说两部志书的上限和下限都是同时起步同时结止的,它所记述的事物应当是一致的,不应该出现数字上的不同。出现了数字上的不同,就证明出错了,因没有与提供资料的单位核对,现在还无法说明到底是哪部书出错。
    从以上所举的事例来看,哪个环节提供的资料都不能认为是百分之百地准确,尤其是数字资料,更不能认为出自官书、文献资料、由部门提供的就不会出错,而不加思考地盲目地去使用,结果必然会因为编写人员的疏忽大意而造成入志数字的错误。
    二、要科学全面地使用数字资料
    一部志书到底有多少数字资料,没有调查统计。不过我们从修志的实际经验看,一部志书中所容纳的数字最少可占志书的四分之一。从志书的序言、凡例、概述、正文、附录及至后记,处处都有数字出现,既全面又实用,是人们在读志、用志时所要争看查证的焦点。一部志书如果数字不全面、不丰富,也会使这部志书失去"亮"点,达不到存史、资政的作用。志书要达到科学全面地使用数字资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志书中的经济部类,不懂经济学,又不是专业人员,往往达不到预想的目的,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
    所说的要科学全面地使用数字资料,就是在志书的编章节目里都必须根据文字记述的内容,如实地反映出事物的量化过程,不能空泛地说教式地记述,必须言之有物。这里面的这个"物",就是表现事物的量化过程,是志书里面最小单元的"果",如果没有这个"果",那将是每部志书千篇一律,体现不出个性特征来。以志书中的经济部类为例,如果只设置农业编、工业编、商业编,不设经济综述(或经济概览、经济总述)编,这部志书就会出现只有树木、不见森林。即没有对全部经济领域的统辖关系,使应该表述的内容没有入志,造成了缺项。以新编《阿城县志》为例,该志是全省出版最早的一部新编县志,曾获全国一等奖,曾是首届修志的样板。该志没有设经济综述篇,缺乏对经济部类各产业的统辖作用,只在概述中记述"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9.87亿元,比1949年增加30余倍",而且全志只有这一个工农业总产值的数字,看不到各个时期的发展变化情况,是不科学、不全面的。更重要的是,在志中还没有记述社会总产值和国内生产总值两项最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指标,应是一个很大的漏项。
    经济部类要科学全面地使用数字资料,必要掌握好社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三个产值的关系,明白其各自的内涵。社会总产值,是用货币表现的全部产品的价值。是反映生产单位、生产部门或整个国民经济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总成果。范围包括三个产业的各个领域。国民生产总值,是反映一个国家所有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它既包括生产部门所生产的产品价值,又包括非生产部门(如金融、保险、社会服务、娱乐、文化事业等)和居民服务行业(如理发业等)提供的非生产性服务,以及国家机关人员和家庭佣工等提供的劳务等的价值。国民生产总值加国内常住居民投在外国的资本和服务的收入,减外国投在本国的资本和服务收入,称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减固定资本消费(即折旧)后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称国民生产净值。根据地方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年鉴)可知,社会总产值也称总产出,国内生产总值也称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即通常所说的增加值,在地方政府的报告中现均用增加值。社会总产值和国内生产总值从1982年开始出现在统计资料汇编上,《阿城县志》中没有记述,说明该志的数字资料是不全面、不完整的。
    续《阿城市志》,设第四编经济概览,在第一章经济发展中分"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四个时期,分别综述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工农业总产值,并列表《1986-2005年阿城市经济发展情况表》,将工农业总产值、社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逐年收入表内,20年的经济发展主线全面地反映出来,起到存史、资政的作用,其实用价值比续《呼兰县志》、《道外区志》要高。续《呼兰县志》,在经济综述中将社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分时期列5个年代的代表数字,使数字不全面。续《道外区志》,在经济编第一章经济综述中分时期记述各产值指标,并列《1991-2003年道外区经济总量表》,但此表1991-1994年的数字为社会总产值,1995-2003年的数字为国内生产总值,一个表内包括两个产值,而且哪个产值都没有全面记述完整,一个有头无尾,一个有尾无头,这是不科学的。就三部志书来比较,我们说续《呼兰县志》、续《道外区志》在社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数字的入志方面,都有缺陷,续《阿城市志》是科学全面的,应当成为样板。
    三、要科学准确地运用数字资料
    首届志书在运用数字资料方面,不科学、不准确之处虽处可见,有的还成为志书中的硬伤。从续志出版的三部志书看,上述问题仍然存在,使志书的质量大打折扣。要保证数字资料科学准确地入志,必须注意两点:
    一是分清当年价和可比价。在国民经济的产值中,分当年价和可比价,即经济学上所说的现行价和不变价两种。当年价就是按当年市场价格计算的产品价格,可比价就是按固定价格计算的产品价格。举一个例子说明:我国自上世纪60年代起就给职工发放冬煤款,按职工每人年30元,按当时的市场供应煤价每吨15元计算,可买2吨煤,够一般家庭整个冬季的取暖、做饭用。发30原煤款买2吨煤的形式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的80年代。此后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放开价格,水涨船高,煤价一直飙升。按现有的市场价格看,1吨煤的价格已上升到600元,为原价格的40倍,同样是1吨煤,价值发生了变化。但从使用价值来看,原15元1吨的煤和现600元1吨的煤,其物理量并没有增加,也就是说其使用价值并没有变化,现在的600元与原来的15元是同等的,要同时记述两个时期的煤价时,要说明原因,要同时记述两个时期矿山生产煤的产值时,要注明是当年价或是不变价,在求增长倍数或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时要将当年价折算成可比价。如将原15元1吨的煤和现600元1吨的煤价当作产值来比对,它的可比价是相等的,没有任何增长。
    因为产值有当年价和可比价,在入志时要十分谨慎,切忌混用或不可比地去求增加倍数和增长率。首部《阿城县志》、《呼兰县志》在使用产值价格方面均不够准确。如《阿城县志》概述中记述的"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9.87亿元,比1949年增加30余倍,比1978年增加2.9倍。"记述中没有注明产值是当年价,但实际用的是当年价,在比对中没有注明是可比价,显然是用当年价计算增加的倍数,这是不科学的。两部《呼兰县志》在记述人民生活时均使用当年价,但在比对时却没有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因此求出的增加倍数和增长率都是不科学的。续《阿城市志》第四编经济概览第一章第一节国内生产总值中记:"1986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12亿元(现价,下同);到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5.4亿元,是1986年的18.6倍。20年翻了四番,年均递增率为15.7%。"上述记述就是用当年价计算的增加倍数和递增率(平均每年增长),既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真实的。阿城在经济上虽然是省内的龙头,但它的发展速度绝对不会20年间就翻了四番多。这样记述就给存史和资政留下了隐患。续《道外区志》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经济部类所使用的产值中没有注明使用的价格,比对中全部使用当年价。如该志第二编经济第一章的章下序中记述:"从1991年的社会总产值77 430万元,到1995年的216 660万元,是1991年的2.8倍。"就是用当年价作比对的。实际上4年年时间不可能增加到1.8倍,是因为采用不科学的数字资料、用不科学的比对方法造成的。
    二是做到文表一致。要保证数字资料科学准确地入志,还要做到入志数字的文表一致。志书中数字文表不一致成为志书普遍的硬伤之一,是修志者感到头痛、读者感到不解的大问题。但从两届修志的实践看,至今仍未避免。续《道外区志》第二编经济第一章第一节中记1991年工业总产值34 714万元,而接下来所列的《"八五"计划时期道外区主要行业社会总产值数量表》中1991年的工业总产值却是38 956万元,数字不一致。而且随后的1992、1993、1994、1995年的文字记述产值与表中的产值都不相符。文字记述中的1995年农业总产值为19 148万元,而表中的农业总产值却是14 304万元,仍然不一致。不仅"八五"时期,后面的"九五"时期、"十五"计划(前三年)等也存在文表数字不一致的地方。出现这么多数字不一致的问题,应当说是一个数字资料运用上的失误。续《阿城市志》第四编经济概览第一章第二节中记1986年农业总产值(现价,下同)实现2.1亿元,但在随后的《1986-2005年阿城市农村社会总产值构成统计表》中的产值(各业相加)却是1.96亿元;而第二章第二节又记1.97亿元,也存在多处文表不一的问题。
    以上出现的文表数字不一致的问题,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使用数字的产值概念不一样。一处用社会总产值,一处用国内生产总值。二是使用数字的价格混乱。无论是社会总产值还是国内生产总值,都有当年价和可比价,使用时如果粗心大意必然会出错。三是使用数字的范围不统一。如农业总产值,原为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后把农林牧渔服务业从第三产业中划归农业总产值内,如果还把原五业作为农业总产值的话,就缺少了内容。再如工业总产值,在统计年鉴中有全部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独立核算工业总产值等,各总产值的概念都不一样,不能混用。通常所说的工业总产值是指全部工业总产值。要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到一条经验。具体有三:一是确定一个产值,抓住一条主线。确定的这个产值就是社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等),以此为主线贯穿经济部类,不管是文字记述还是列表,数字可全部达到统一。二是确定一个价格,始终如一。确定的这个价格就是当年价,因为无论是统计年鉴还是文献报告、新闻报道,使用的产值数字都是当年价,能始终贯穿全志,可保证数字不乱,涉及比对时再使用可比价。三是明确一个概念,脉络必须清晰。明确的概念就是记述的单元是什么,必须文对题,记述社会总产值就不能混入国内生产总值,记述工业总产值,总量必须用全部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都是其中数,不分清概念而混用,必然会出错。续《呼兰县志》在编纂时就遇到了上述问题,数字概念不清,使用价格混乱,让编辑人员感到头疼,有些数字到送审稿时尚未更正过来。审稿阶段,确定以社会总产值贯穿全志记述,一律使用当年价,为确保文表一致,先将表格中的数字核对准确,然后以表为准审对文字记述中的数字。仅以第十编经济综述第一章第一节为例,改动的数字、更正的倍数和递增率就达25处,全编12张表每表均有数字更正。如果不认真核对,差错将连篇累牍了。
    从已出版的三部志书看,数字错误问题普遍存在,而且远不止这些。本文所提及之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粗略预测,一部志书中的数字准确率不超过95%,差错率在5%左右,应当说是严重的。我们解剖别人也在解剖自己,目的是指出"病根",给未出书的修志单位提个醒儿,要注视数字资料的入志问题,总结前面的经验教训,学点经济学,向专家和统计部门的专业人员请教,要科学准确地运用数字资料,修出一部合格的、能存史资政的志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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