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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9.4(总第50期)  
  类别:业务研究  
修志者须修身
张海明
(作者单位:延寿县地方志办公室)
     
    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地方志编纂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彻底改变了"得志者不修志"的状况。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方志学的完善,修志工作向修志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修志者,须有"志"。
    做为一名修志者,应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坚定的工作目标,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修志者只有对修志工作的无限热爱,才会化做无穷的动力,才会付诸行动,才会投入全部身心。修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文字工程,修志者要将修志工作作为一项光荣的使命,而不是沉重的负担;作为一个荣耀的职责,而不是难承的包袱;作为一项神圣的职业,而不是生存在依靠。如朱佳木同志所指出的:"地方志机构是辛苦、艰苦、清苦的'三苦'部门,因此修志人员必须具有敬业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否则是很难在这个岗位上长久坚持的,也是做不好方志工作的"。可以说,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心理素质、过硬的思想素质、公正谦虚的品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乐于修志的志向,是对一名修志者的基本要求。
    修志者,须学"知"。
    志书不同于散文的浪漫优美、不同于小说的曲折感人、不同于讲稿的慷慨激昂。具有独特性、系统性、综合性。如果修志者拿来就写、边写边学、错了再改,不仅会影响志书的进度,同时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我们目前的培训都是短期的,具有解决特定问题的特点,因此需要修志者深入钻研方志学的理论,系统学习编辑学的知识,扎实掌握志书编纂的方法,灵活运用方志体裁完成修志工作。
    志书的内容包含社会的各项事业。修志者的历史、地理、自然科学的文化知识储备和文化知识运用,构成修志者具有"才、学、识"的良好修养,才能以广博的知识,专业的手法,保证志书的质量。
    "又红又专"是修志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修志者,须用"智"。
    修志者,应具有放眼全局的大智慧。将一个地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点点滴滴用百万字来精炼,准确的表达出来,从大到篇目、小列标点符号;高度概括的篇下序,翔实记载的节下目;篇、章、节之间的横向、纵向的统筹,这些都需要修志者有心骛八极,神游万仞的大智慧。
    修志者,须要"质"。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一部志书,从资料收集、整理、编纂,每个环节都十分重要,求数量而入志、求全面而入志,以个人好恶来决定入志材料,或是东挪西借、七拼八凑,这些都能造成资料的浪费和加大无用功的工作量。这就要求修志者从政治角度、大局角度、客观角度来选"精品"入"佳志",从而保证志书的质量。
    修志者,须想"致"。
    修以致用是志书的一个重要功能。修志者应从当地优势、当地资源、当地特点出发,编纂出具有突出地域特色的,为本地人可以深入开发、观光者可以充分认识,外来客可以投资经商、后代人可以详细了解的最可信赖的"地方百科小全书"。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地方志的编纂中,修志者的素质决定志书的优劣。一心修志的远大志向,丰厚的知识底蕴,统揽大局的智慧,视志书质量为生命,真正发挥志书的致用功能是每个修志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修志者必须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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