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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7.2(总第37期)  
  类别:续志探讨  
试谈如何提高续志质量
魏长海
(作者单位:巴彦县志办)
     
    提高续志质量是保证高质量成书的关键。
    提高续志质量,根据个人想法和作法,除在资料上"存真求实"外,还应该在"全、特、深"3个字上下功夫。所谓的"想法",就是现在没有付诸实践,还是个思路问题;所谓的"作法",就是现在已操作但未完成,属半截工程。因此说,对于提高续志质量在"全、特、深"下气力的问题,我的想法和作法都是不够成熟的,今天拿出来,只不过是投石问路,就教切磋而已。
    一、全
    全,指的是在编纂过程中补充前志所遗漏的资料,增添新变化新发展的资料,以利全方位、多层次反映一县之情。
    1、补充前志所遗漏的资料。如,"人口志"中的人口状况部分由前志的人口总量、人口分布、人口构成、民族构成的4节,增添了人口素质和劳动力两部分;二是6节设13个条目,这是深化、细化资料。在前志的基础上,有所增补,使人口资料更加完善、完整,志书更具备有使用价值和保存价值。
    2、增添新变化新发展的资料。1986-2005年这20年期间,从自然资源到人文社会,从政治到经济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就是志书所要记述的重点,也是最生动最有价值的资料。比如,巴彦县气象资源中的日照,1990年平均日照2520.6小时,2000年平均日照2551.7小时,2004年平均日照2576.7小时,2000年比1990年多31.1个小时日照,2004年又比2000年多25个小时,日照时间渐次增多,说明气象资源有所变化。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世界上万事万物随着时间的推移都在变化,自然资源也是如此。因此,在写自然资源时,要多方搜集资料,透过表面现象捕捉新的变化,记述其增减情况,才能引起人们关心、保护自然资源,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再如,农业机械部分,重点记述农业机械化由传统农机具向现代农机应用转变,由集体经营向家庭经营转变,由小户经营向大户配套经营转变,由种植机械应用向全面应用机械化转变,以及国家扶持政策变化等情况,抓住这些新变化新发展的资料来记述,更能有利于发挥志书资治、存史的功能。另外,记述前志所无的,而新发展的事业。如新兴的信息业、旅游业、小城镇建设、小康村建设、科技市场、文化市场、中介市场等,根据不同情况,或立章、或立节、或立目,全面记述下来,反映一县发展情况。
    3、以事归类反映事物发展全貌。从首轮修志开始直到现在,不管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还是专家文章在体例上都一再强调要"事以类从,归属得当",可是,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原因是县志的资料是由各个部门、单位提供的,有的同一类事或由二三个部门一起上报,只不过是角度不同而已。在编写县志时,为了照顾各个部门工作,也就把同一件事分写二三处,留下很深部门志痕迹。为了不重蹈前志覆辙,严格遵守"事以类从,归属得当"的体例规范,应该作到5点;(1)主编负责统一使用资料。各责任编辑将第一稿编纂完后上报给主编,主编根据所拟定的篇目,资料统一使用,该删该并,主编一枝笔定准。主编负责统一使用资料,是打破部门志界限第一要素。(2)各部门各行业要为综合类篇目提供资料。本轮志书篇目与首轮志书篇目不同点之一,就是加强综合类资料的记述,以利全方位、系统、详实记述一项事物发生发展的全貌。如"经济体制改革"篇,下分宏观调控体制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革,流通领域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此篇目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只有把这些方方面面提供的资料全纳入到"经济体制改革"篇中,才能展示巴彦县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市场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全貌,给人完整感。(3)归属主管部门。有的事业由主管部门和兼管部门同时管理,对于这同一类型事业资料应归属主管部门使用,一是避免重复交叉,二是资料能完整翔实。如,宗教管理资料,就应将统战部宗教管理资料并入给县民委宗教管理资料中去,形成完整资料。(4)归属最后主管部门或最后独立部门。1986~2005年这20年期间,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导致有些机构不稳定,有时分有时并。鉴于此,不管是分是合,按其最后归属归类。如:锅炉检测所先归劳动局,2003年归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检测的方面资料就应从劳动局抽出归属到该局;再如,安全生产办先归劳动局领导,2002年归属县政府办领导,2005年又独立成局办公,安全生产方面资料就归安全生产局。(5)机构归类单列。首轮志书是将机构纳入所管理的事业中去记述,本轮修志拿巴彦县来说还打算这么做。为了打破部门志界限,材料统一使用,我想应该破一破上述的记述方法,应该机构归类单列,就是分政府系列机构、县委系列机构,政府系列下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属行政单位,并将政府系列机构、县委系列机构分别纳入政府、县委篇后。将机构按系列统一记述,一可以完整清晰记述一个县机构设置情况;二可为"以事归类,归属得当"扫清障碍。
    二、特
    特,就是坚持反映时代特色和突出地方特色。新一轮志书必须着力突出以下两个特色。
    1、坚持反映时代特色。时代特色是时代发展潮流和主旋律的突出反映。这次续志,上限是1986年下限为2005年总计20年,其时代特色或主旋律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建设或物质文明建设;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改革开放;四是政治文明建设。据上所述,首先突出三个文明建设主旋律。全志以三个文明建设为总体逻辑框架,将政治文明置于经济部类之前,突出记载健全民主制度、依法治县等内容;继之是记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物质文明建设,共计用13篇来记述,占全志39.4%篇数;专门增设"精神文明建设"一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性的记述。三个文明,缺一不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涵盖社会各个方面。
    其次,突出改革开放的主要进程。在具体安排上,是将政治体制改革设在政治综述内,经济体制改革单设,突出两大方面改革的重要性。
    最后,关于开放资料的记述。针对巴彦县实际情况,专设"招商引资"一章,记述优惠政策,引进项目、引进人才,以及重点企业简介等内容,全面详实反映县委、县政府的整体部署及招商引资带来的经济发展。
    2、突出地方特色。首先,突出巴彦县情。所谓县情或地域之情,就是异于其他县或其他地域情况,如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经济布局等。其二,突出实施特点。立足于本地,从本地实际出发,重点记述实施情况。对于各个时期中央及省有关各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只作简明转述,重点突出巴彦县是如何贯彻实施的,及取得的成就和存在问题等。如"精神文明建设"篇中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一节,按时间顺序记述4个方面内容,即"五抓五促"活动,创建"双文明一条街"活动、"突击月活动"、"文明户",全面展示巴彦县农村创建文明活动的特点。其三,突出特殊地方。所谓特殊地方,一是其他县份所无的,如巴彦地方名优产品、土特产品等;二是与其他县份虽同却有异的地方,如近几年巴彦县洼兴镇新开发的旅游景点"高丽寨",其他县虽有朝鲜族自治村,但未开发成旅游点,这就是有异于别的县的地方。有异其他县份的地方,就是突出加大笔墨的地方。
    三、深
    深,指的是深化资料,反映事物发展规律,彰明因果如实记述。
    1、透过表面现象抓住事物内涵资料写深写透。过去,修志者受"左"的思想禁锢,片面认为宗教是政治意识形态,历史上为统治者服务的,故而,在首届志书上的宗教部分中不过略略记述庙宇、信徒人数这表面现象而已,其它不敢述及。近年来,宗教学术界逐渐形成一种共识,认为:宗教是文化。其原因就宗教本身的性质和内容看,它也不完全限于政治领域,它还包含着多方面的意义和内容,如哲学、伦理、社会规范、价值观念、文学艺术、医学、天文等。这些东西都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所以认为宗教是文化。从过去的"宗教政治意识形态"到"宗教是文化",这是宗教学术界观念上的一次突破和更新。对于修志者来说,就要冲破禁区,透过宗教表面现象,探究宗教内蕴,写出实质性东西来。一要写宗教活动场所;二要写宗教自身建设,包括宗教组织和信徒;三要写宗教活动,包括祭祠活动,讲经布道等内容;四要记述宗教学术研究;五要记述宗教管理,包括行政管理部门扶持宗教发展和清理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如法轮功、蒙头教等。
    2、抓住事物发展规律写深写透。如写"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要是抓住两大问题进行深入写;一是理清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脉络。从20世纪80年代初全民性治理脏、乱、差环境的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时期起,到1996年趋向规范化,制度化,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又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1997年省将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由此可知,精神文明建设由单项治理逐步向综合治理发展,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提升。二要抓住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写。围绕创、教、管三字记述。创主要是创建文明城镇、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创建"活动;教就是思想道德教育建设;管就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抓住这两大问题,也就能把精神文明建设实质内容写深写透。
    3、彰明因果总结教训。首轮新方志的概述只有极少数在末尾提到当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且只是几笔带过而已。概述是一部志书的总纲,起到窗口和导向作用,它的地位和作用是很显著的,因此,将当地存在的问题用几笔带过的方式来处理是不妥的,也是敷衍其责的作法。我想,为克服首轮志书中"概述"存在的不足,应该设4部分,即:一是简述历史沿革、地域概貌;二是横陈各业,纵述发展;三是记述成果,总结经验;四是记载问题,提出教训。通过"概述"来谈县情,摆问题,有叙述,有议论,有分析,有建议,这样写将能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更能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会大大提高续志的资政作用。另外,对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得失,在县志中应如实地进行记述,使志书达到一定的深度,发挥志书的作用。
    4、掌握政策明晰变化原因。作为修志工作者,对于涉及国家行政制度方面的各项事业,在依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去记述事物的发展变化。就拿《户籍管理》中的"农转非"内容来说,如果不吃透有关《农转非》文件精神,既或勉强记述下来这方面的资料也是肤浅的,仅就事记事而已。因为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各地公安系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去办理,不能搞什么例外。据此,我们必须掌握有关"农转非"的政策。从1986-2005年期间,"农转非"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整"农转非"政策。198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凡16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须申领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制度的实施,使由以户为主的管理模式开始向以人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化,为人口证件化管理打下基础。这项对户籍制度的初步改革,为大批农民持身份证进入大中城市创造了方便条件,许多地方出现了严重人口分离现象。同时,各地在实施"农转非"过程中以收取城镇增容费等项目变相出卖户口,形成全国性的公开买卖户口的现象。1988年10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对一些地方政府公开出卖城镇户口进行制止。另外,城镇人口承受能力,还受制于国家财力所能提供的商品粮、医疗保健、商业、住房、保险等方面限制,故,1989年,国家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遵照这一指示,各地普遍加强了对"农转非"的控制。同时,一些大城市对外来人口进行了清理,大批农民重新还乡。第二阶段是继续放宽"农转非"政策。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出现了向工业化社会快速转型的趋势,城市化步骤加快,人口流动的规模空前增大。同时,户籍改革的步骤也为之加快。1992年8月,公安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以解决要求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民过多与全国统一的计划进城指标过少之间的矛盾。1997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制度的意见》,按照这一新的政策,在小城镇已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已有稳定生活来源,并且在有了合法固定的住所后,居住已满两年的农村户口人员,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民,享有与当地原有居民同等的待遇。第三阶段取消"农转非"指标。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取消"农转非"指标,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凡在当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这是一个在逐渐弥合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二元社会结构的差别,进而恢复其本来的人口统计管理功能的实质性的一步。综上所述,只有全面掌握"农转非"政策的前提下,理清取消"农转非"渐进过程,才能把地方"农转非"的史实,写得有依据,有广度,有厚度,成为一部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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