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自然地理》
 
 
第八篇 自然资源
 
 
第一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特征与土地类型
 
 
    一、土地资源特征
    1、地势平坦,利用方式多样
    哈尔滨除东部和南部地区外,地面相对高差一般不大,绝大多数是成片的平川和波状平原。河漫滩地相对高差8~13米,地面坡度在3°以下;一级阶地相对高差15米,地面坡度在3。左右;二级阶地相对高差10~35米。地面坡度在3°以上。土地类型多样,既有垦殖多年的耕地,也有人工牧场、草地、林地和条件较好的养鱼水面。这些都为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
    2、质量较好,适宜性广
    土地多以宜耕地为主,其空间分布主要受地貌条件制约,气候条件的差异较小。土壤受长时间耕作培肥,肥力较高,很少有特别低劣的土壤。哈尔滨的广大郊区基本没有难以利用的土地,多种土地类型可基本适应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发展和各项建设的需要。但沿江河一些地段由于塌岸、次生盐渍化以及工业“三废”污染等,土地肥力明显下降,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土地资源将向不利方向演变。因此,对目前环境和质量差的土地资源应采取积极的改造培育措施,以使土地资源向更广泛的适宜性方向转化。
    3、人均占有面积小,潜力大
    哈尔滨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经济发展与用地的矛盾越来越大。但哈尔滨的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潜力很大,以蔬菜生产为例,1982年菜田的平均复种指数为1.26,南岗区新春乡夏种指数达到2.3以上,太平区团结乡达到2.7以上。如果全市其它各乡镇的春、夏菜基地在蔬菜茬口安排上也像新春、团结乡那样,则哈尔滨的土地利用率还可大幅度提高。
    1、分布不均,生产力地区差异明显
    哈尔滨的人口、工矿企业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南岸的城区和近郊区,这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但人口密度大,人均用地少,环境污染严重。而广阔的远郊区则人口密度小,环境容量大,土地利用程度低,资源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
    二、土地类型
    哈尔滨市区的土地类型可分为耕地、建设用地、牧草地、荒地、水域、林地等。在总面积为163 700公顷的土地中,上述土地类型合计约占总面积的97%以上,其它土地类型面积不足3%。
    1、耕地
    全市区耕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50%左右,主要分布于河流阶地区、洪积-冲积台地区及地势稍高的河漫滩区。
    哈尔滨市各乡镇问土地垦殖率相差较大,1982年计算,垦殖率在41~50%之间的乡镇有31个,在51~70%之间的乡镇有8个,在70%以上的乡镇有9个,松浦镇和前进乡的垦殖率均不足1O%(附表8-1)。
    哈尔滨市的耕地集中于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分布区。这三类土壤黑土层较厚,有机质含量高,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均较好,土壤肥力较高,保水、保肥性能好,适宜于各种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的种植。
    历史上哈尔滨市区耕地面积的变化可划为两个阶段:70年代以前由于不断扩大开荒,耕地面积不断增加,1949~1980年平均每年增加178.5公顷。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受城镇基本建设和居民点建设挤占耕地、交通道路建设挤占耕地以及用地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市区耕地面积逐渐减少,1980~1990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750公顷左右(附表8-2)。
    在耕地的权属上,乡镇集体所属耕地面积最大,其次为市属全民所有耕地。各单位所属的耕地面积(附表8-3)。
    2、林地
    市区林地面积仅有1 000余公顷,不足市区总面积的3%。林地主要类型为天然林地、人工林地、苗圃和灌木林地,其中人工林地面积最大,约占林地总面积的55%左右。其次为灌木林地,约占林地总面积的21%左右。天然林地面积最小,仅占林地总面积的5.8%左右。
    各乡镇林地的占地比率相差较大,在全市的22个乡镇中,林地占地比率不足1%的有1 0个,在1~2%之间的有8个。全市占地比率较大的乡镇均分布在远郊,但其比率也仅在7%左右(附表8-4)。
    郊区农田防护林和沿江河护堤岸林地面积不大,村屯"四旁"绿化程度也很低,目前约有2/3的农村道路和近1/2的村屯没有实现绿化,约有1/2以上的农田堤防没有植树造林,因而适当扩大林地面积将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
    3、牧草地和荒地
    哈尔滨市区牧草地和荒地的面积之和仅占总面积的14%左右,牧地面积较小,仅有3 000余公顷,其余均为草地和荒地。
    市区的牧草地分布于新发、新农、太平、松浦、前进、万宝、民主等乡镇。松浦、前进、万宝等乡镇的草地多为低湿草甸类,亩产草量可达500余公斤;民主乡的草地为草甸草原类,亩产草量仅为百公斤左右。由于抚育更新不力,近些年市区草场质量呈逐渐下降之势,草场的盐碱化和沙化现象已十分明显。
    哈尔滨的荒地分布于江河两岸的洪泛地,其面积与牧草地相差不多,荒地中有近1/5属于沼泽地。由于这类荒地易受江河泛滥影响,因而目前尚未得到较好的开发。今后如能以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其进行改造、抚育,这类荒地可在种植业、牧业和渔业生产等方面发挥出很大的作用。
    4、园地
    哈尔滨市区的园地为果园和药材园。果园为苹果园和葡萄园,在市区分布较普遍,但总面积不大,1990年统计为445.5公顷。药材园仅分布于南岗区,且面积极小。
    5、水域
    水域是指市区内的天然和人工水面,此处的水域面积包括与江河重叠的桥梁、拦河坝等工程占地面积。哈尔滨市区水域面积约占总面积的5%左右,其中江河水域面积多于坑塘、水库的面积。
    哈尔滨地区对水域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1990年统计,市区计有养殖水面不足4 000公顷,养殖产量仅为5 71O吨。目前哈尔滨市在开发利用水域资源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水面的利用率低,而且利用方式单一;二是各类水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问题,尤其接近城区的水域水质污染已相当严重。今后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这将是今后进一步发挥哈尔滨地区水资源潜力的主要着眼点。
    6、建设用地
    市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8万余公顷,包括建成区及城乡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国防用地、水利工程用地等几个类型。
    哈尔滨建成区城乡居民点用地面积约2.6万余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近70%。其中建成区面积为15 610公顷,占市区总土地面积的9.5%。建成区中的工业用地约占25%,主要分布在动力、三棵树、哈西、平房、香坊区油坊街、道里区半拉城子、太平区南直路等地。此外住宅及公共建筑用地约占36%,道路与交通用地约占5%,园林绿地面积约占23%。
    全市区的交通用地约占建设用地的12%左右,为铁路、公路及其附属工程用地;国防用地约占建设用地的4%左右,为军事单位用地;水利工程用地约占建设用地的8%左右,以道里、道外、太平、香坊四个区的面积较大。
    7、其它
    哈尔滨市区的其它土地类型包括荒山、滩地洪泛地、裸石石砾地、坟基地及沟壑土坑等,总面积约占市区总面积的2%左右。这一部分土地资源中除一少部分外,目前在开发利用上尚存在很多困难。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