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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自然地理》
 
 
第八篇 自然资源
 
 
第二章 水资源
 
 
第二节 水资源供需状况
 
 
    一、供需水量平衡
    哈尔滨市沿松花江南岸有3个地表水源地,提水总量为27.60万立方米/日。其中四方台水源地(一水厂)提水能力为9.60万立方米/日,朱顺屯水源地(二水厂)提水能力为14.00万立方米/日,三棵树水源地(七水厂)提水能力为16.00万立方米/日(现已只能提4.00万立方米/日)。此外尚有地下水源地3处,总提水能力为11.90万立方米/日。其中王岗--菅草岭水源地(八水厂)有32眼井,提水能力为7万立方米/日,民生路水源地(五水厂)有1 3眼井,提水能力为2.5万立方米/日,文化公园--骆斗屯水源地(六水厂)有16眼井,提水能力为2.4万立方米/日。
    工业自备水源中,引松花江水的自备水源总提水能力为8.00万立方米/日,其中哈尔滨造纸厂提水能力为两万立方米/日,哈尔滨水泥厂提水能力为两万立方米/日,哈尔滨铁路局提水能力为1万立方米/日,哈尔滨化纤厂提水能力为3万立方米/日。引地下水的自备水源总提水能力为53万立方米/日,1986年属于这一部分水源的水井计有1 320眼。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哈尔滨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1985年哈尔滨城区日需水量为92万吨,日供水能力为64.3万吨(自来水33万吨,自备水源31.3万吨),日缺水27.7万吨。供水普及率为77.6%,人均日用水标准为98升,无论是供水普及率还是人均日用水标准均居全国24个大城市的第二十三位。1986年城区总需水量为3.86亿立方米,郊区总需水量为2.676亿立方米,城区的需水量超过总供水量0.28亿立方米(附表8-9)。哈尔滨城区的供水能力尚不能满足用水需要,因此节约用水,合理利用和保护水源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地下水量变化
    哈尔滨城区近些年来用地下水多于用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开发量逐渐加大,并出现超采现象,市区已形成了面积达206平方公里的地下水下降漏斗。漏斗中心部位在化工三厂一带,水位标高106.93米,边缘部位标高在115.00米左右。水位连年下降,其下降率为1.06~1.48米/年,并向西南方向扩展,扩展速度为0.50公里/年。此外平房区的工矿企业均有自备深井,日开采地下水量达4万立方米,年开采量为1460万立方米,亦出现了降落漏斗,面积达30平方公里(附表8-10、8-11),含水层水力特征已由承压水变成了无压层间水,并接受江河水补给。长此下去,地下水量不仅难以得到恢复,而且还可能逐渐减少以至枯竭。
    哈尔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都是有限的资源,要制定好规划对其合理利用,要保护好水资源,保证其循环周期,使其有足够的恢复能力。对不经净化处理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染水源的现象要严加制止,切实做到对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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