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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自然地理》
 
 
第九篇 自然灾害和灾害防御
 
 
第一章 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
 
 
第一节 灾害性天气
 
 
    一、大风
    大风一般是指风力≥8级(17.2米/秒)的风。大风是常见的一种灾害性天气,它具有较大的破坏力。8级以上或瞬时风力达到8级以上的大风对国民经济建设有很大影响,对农业生产也有很大危害。春季大风加速土壤中水分的蒸发,可加剧土壤的干旱程度;夏季大风往往与暴雨同时出现,使作物倒伏、折秆;冬季寒潮大风可产生雪暴,易造成大量牲畜死亡。
    哈尔滨春季(3~5月)大风日数较多,约占全年总次数的85%。1989年6月24日19~20时局部短时大风在太平桥吹倒铁塔3座。1990年7月9日30米/秒的11级大风曾导致3人死亡。≥8级的最多大风日数也出现在春季,以四五月份尤为集中(附表9-1)。
    哈尔滨市历史上有遭受龙卷风袭击的记载。龙卷风是由一种维持时间很短(一般只维持几分种到几十分钟)、活动地区很小(在地面其直径一般为几米到几十米,最大为1公里左右)而破坏力极大的小尺度天气系统(龙卷)所形成的强风。近些年龙卷风对哈尔滨市影响大且记录资料完整的共有两次:
    1、1977年10月14日晚7时30分左右,哈尔滨局部地区发生了一次短时间强雷暴大风天气。它是由一条飑线上夹带陆龙卷而造成的。龙卷强风带宽约300米,约以超过10级风(平均26米/秒)的风力自西南向东北移动,其路径是薛家--王岗——马家沟——红旗大街——三棵树。
    受此次龙卷风影响,薛家水泥变压器台被吹倒,王岗附近一个单位的围墙被刮倒69米,倒、歪水泥电柱15根,有1人被大风刮出15米远。市缝纫机厂1180平方米厂房的铁皮房顶被全部吹走,其下落的最远距离达730多米。市轧钢厂28车间一台距地面高10米、重32吨正在作业的大型厂吊受大风破坏而坠毁,吊起的一吨多重货物被大风吹走。该车间另一台备用吊车也被大风吹起,并冲破安全挡坠落地面而毁坏。
    2、1987年7月3日13时前后,有一飑线从肇东起经呼兰、哈尔滨到阿城,飑线所经之地形成一股强大的龙卷风。
    受该龙卷风影响,肇东倒民房22间,伤6人,水泥电柱被吹倒557根。呼兰境内最大风速超过40米/秒,强风带宽约1公里左右,长约30公里,持续时间达6分钟。一栋三层楼房的房盖被大风卷起,83人受伤,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260多万元。阿城受灾农田2 000余公顷,493户民房被毁坏。哈尔滨城区在此次龙卷风影响下,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大作,持续约5~6分钟,但无重大损失。
    此外,1987年8月4日呼兰遭到一次龙卷风的袭击,强风带宽100米左右,长约6公里,持续时间约10分钟。受该龙卷风影响,85间房屋的房盖被风吹走,3间房屋倒塌。
    二、暴雨、冰雹与雷暴
    1、暴雨
    暴雨是指日降水量≥50毫米或48小时内降水量≥60毫米、2小时内降水量≥100毫米的降水。暴雨由于强度大,往往使城市排水系统超负荷或导致江河泛滥,给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带来较大的损失。
    哈尔滨暴雨多发生在盛夏季节,主要是由东北低压和蒙古低压(亦称二连低压)的发展和移动而引起的。此外,盛夏季节副热带高压后部的切变线以及受华北锢囚锋等系统的影响亦使哈尔滨产生暴雨。
    盛夏季节暴雨历年月平均次数均小于1天,哈尔滨暴雨日数见第三篇·第一章,暴雨历年月平均次数不超过两天。
    7~8月是哈尔滨暴雨集中期,其暴雨次数占总次数的92%,其中尤以7月份最为集中,占总次数的68%。降水强度大小是暴雨的重要特征。哈尔滨各时段最大降水量参见表3-39。
    哈尔滨年内一日最大降水量一般出现在7月,其值可达104.8毫米。
    同一次降水过程中降水量的累计量也是降水强度的一种标志。统计资料表明,哈尔滨在1957~1983年的26年中,同一次降水过程在72小时内的降水量≥100毫米的共有3次(附表9-2),累计出现的暴雨过程共有25次(附表9-3)。
    2、冰雹
    冰雹是由大气强烈对流作用而产生的固体降水,多出现在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是严重的灾害性天气之一。降雹经常伤害人畜或破坏建筑设施,对农作物的危害也较大。
    1983年5月30日晚,受东北低压影响,呼兰风力达10级,降冰雹大如乒乓球,致使13个乡受灾,65 500余公顷农田被水淹,绝产3 630公顷,毁坏4127户民房和1O所小学校舍。大风吹倒高压线杆175根,摔坏变压器4台。部分地区停电、停工,伤两人。经济损失约为803.4万元。
    哈尔滨冰雹平均日数以五六月份为多,冰雹最多日数亦集中在五六月份,每月可达3次之多。年内各月冰雹情况参见第三篇·第一章的固体降水部分。
    3、雷暴
    雷暴是积云中的电闪雷鸣现象。强烈的雷暴常击毁地面建筑物,也常给人畜带来较大伤害。
    哈尔滨雷暴平均初日为5月5日,终日为9月31日,以夏季(6~8月)为最多。雷暴持续的时间多数不超过1小时,但个别雷暴亦可持续长达6~12小时。
    哈尔滨地区因雷暴造成人们的生命财产损失时有发生,其表现或击毁树木,或击死人畜,或击坏变压器和其它生产设施,导致供电或生产短时间停止。因为此类损失涉及范围较小,故一般文献上无记载。
    三、暴风雪与沙尘暴
    1、暴风雪
    暴风雪又称雪暴,它是大量的雪随风运行,雪片被风卷起作急剧旋转运动的一种天气现象。暴风雪常使道路壅塞或出现雪阻,使大气的能见度变差,从而导致各种灾害发生。
    1980年1O月24~26日哈尔滨发生的暴风雪天气曾使铁路沿线大部客、货车停运,公路运输全线停车,城市部分地区停水、停电、停工。市内因雪阻汽车行驶困难,交通堵塞,对市区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哈尔滨年平均降雪日数多,降雪量大,因此出现暴风雪的次数也较多。但强度较大并可造成灾害的暴风雪不多,年平均次数约在1次左右。
    2、沙尘暴
    沙尘暴是空气中带有大量被强风从地面卷起的尘沙、干土粒而使空气严重浑浊的现象。沙尘暴多发生在春季,其出现时大气的水平能见度常在1公里以下。在城区沙尘暴只对交通影响明显,其造成的灾害损失一般不大。
    哈尔滨的沙尘暴天气以三四五月份出现最多,多年平均3月份为0.4日,4月份为1.3日,5月份为O.6日。6月份以后至翌年1月很少发生,仅7月份偶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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