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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哈尔滨市孕产妇死亡率城市为24.2/10万,比上年下降51%;婴儿死亡率城市为16.06‰,比上年下降20%。
1992年下发《哈尔滨市母子保健保偿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市区保偿率达58.8%,农村达30.6%。孕产妇、围产儿、婴儿死亡评审工作在卫生部检查中受到好评。对全市78家妇产科个体诊所加强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对太平区、动力区2起违犯计划生育规定的个体开业医进行处罚。全市已有700多名接生员领取合格证。
1992年成立"三优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哈尔滨市实施《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方案和《哈尔滨市促进母乳喂养工作规划》试点工作扩展到12家,母婴同室床位占全市产科床位42.1%。母乳喂养工作,被确定为全国九省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城市,市红十字妇婴医院、南岗区妇产医院被命名为"国际爱婴医院"。对全市1 567家托幼园所进行等级评定,412家托幼园所达到卫生保健规范化标准,占总数40%。其中,一级园所75个,占7.2%;二级园所130个,占12.6%;三级园所207个,占20%。
全年婚检人数42 976人,婚检率为93.5%,检出患病人数8 916人,患病率为20.75%,其中患遗传性疾病158人,占患病人数的1.77%。全市举办有115个计划生育手术网点医护人员参加的学习班,对新上岗的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进行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持证上岗,有效地提高了节育手术质量。(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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