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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门诊收治诊断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省级医院达97.27%,市、区县(市)级医院达96.69%,乡级医院达90%。门诊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市级综合医院达98.45%,县(市)级综合医院100%,工企医院及其它综合医院94.54%。住院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城市综合医院88.57%,县(市)级综合医院92.36%,工企医院及其它综合医院84.68%。治疗有效率,省级医院93.38%,市,区县(市)级医院94.82%。实际床位使用率,省级医院85.02%,市级医院86.21%,区县(市)级医院68.7%,乡级医院42.02%。全市设立家庭病床1.2万张,全年发生医疗差错2起。
1994年上半年对市级12所医院进行医疗质量检查,总分480分。检查结果(附表)
5月份,市医院评审办公室配合工企医院管委会举办两期医院评审培训班,33所企事业医院主管院长及有关人员167人参加培训。全年共评审5所医院,市第七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汽轮机厂职工医院、锅炉厂职工医院为二级乙等医院,汽车总公司职工医院、哈尔滨量具刃具厂职工医院为一级甲等医院,并向汽车总公司职工医院发放“一级甲等医院”牌匾。进入评审状态的市第七医院和已通过评审的三级甲等市第一医院、二级甲等市第八医院得分最高。
2月9日、9月30日分别组织市直医院急诊急救大检查,组织5起大事故医疗救护,抢救伤员181人,有981名医务人员、74台次救护车投入急救工作。在抗洪救灾中,派出专家医疗队8支,医务人员56人,诊疗2 160余人次。
全市原有企事业单位办的医疗机构475所,其中医院90所、卫生院50所、门诊部26所、卫生所309所。经检查整顿,台格的有439所;不合格撤销的有36所,其中医院1所、卫生院34所、门诊部1所,撤销率为8.2%。
对开业满3年的个体和联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全年共报考439人,合格的有372人,合格率为84.7%。全市评出42家个体、联合诊所为"文明诊所"。(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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