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于1988年在农村试点,1991年全面普及。到1994年底,全市七区、五县(市)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过省、市审评组按照卫生部关于《中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普及阶段目标》的审评,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县(市)达60%,郊区农村乡(镇)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达100%,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普及阶段的规划目标。1988年以来,举办5期有区、县(市)长参加的初级卫生保健培训班,培训人员达360人次。各地区举办培训班168期,培训各级各类人员达2 400人次。1990年开始在农村开展示范点活动,到1995年底全市建立初级卫生保健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1 008个、示范户14 206个、示范学校32个、示范工厂6个。
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确立道外区初级卫生保健模式:面向社区,上建三个中心(防保中心、医疗中心、信息中心),作为道外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核心的综合防治网顶;服务到户,下打三个基础,建立街道初级卫生保健站,加强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三级网底建设;中联网络,加强全程防治,实现医、护、防、保、教一体化全程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网,城市沿着市区、街道、家庭脉络,农村沿着县、乡、镇、村、家庭脉络向居民家庭延伸。已建立初级卫生保健示范户1.8万户,并建立示范楼、示范院、示范小区、示范学院、示范幼儿园、示范工厂、示范商店。社区每户居民、每个家庭都纳入初级卫生保健范畴,得到全程全日全科卫生服务,不以某病治愈或离开医院而终止医患联系。
(程明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