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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开展药品监督,查处假劣药品。1月份,8个检查组对各大宾馆、旅游商店、重点零售药店、大型医疗单位的医用药品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旅游商店46家、各类药品专柜和药店84家、医疗单位12家,取缔无许可证经营单位4家,抽检有问题药品10批。春季,14个检查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4家、药品经营企业91家、医院制剂室41家,清查各类不合格药品203种(次)。在哈尔滨火车站地区清查出标有“北京制药厂生产”字样的“增效联磺片”12件假药。市药检所在市场发现假山参60多批。全年共清查出假劣药品467种(次),收缴假劣药品货值金额36.4万元。
对专业药品生产企业、市属3个药品公司、省属在哈尔滨的药品批发企业、各零售药店的监督覆盖面,对市属医疗单位使用药品、医院制剂室的监督覆盖面,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督覆盖面均达100%;对农村卫生所监督覆盖面65%。全年完成药品检体1 883批,其中抽验1 219批,抽验率为65%,完成全年工作指标的106%,5县(市)完成检体304批,为全年工作指标的120.1%。
市管医院制剂"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验收换证基本完成。医药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水平逐步向GMP国际质量标准靠近。
(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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