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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19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卫生上作会议,确定"九五"期间农村卫生工作总体思路、方针、政策,对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出8条意见。对依兰县、方正县初级卫生保健进行审评,均为合格县。至此全市所有县(市)全部通过普及阶段验收,提前5年达标,农村乡镇防保站一级站比例达到75.86%。市政府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投资253万元。其中市计委投资153万元,市财政投资100万元,完成10所一般乡卫生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装备。到年底,全市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和设备装备任务完成80%以上。各区、县(市)对一村多所和非法行医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全市农村实现一村一所。全市农村卫生所(室)覆盖率达100%,农村卫生所集体办所率达98.3l%,农村甲级卫生所率达63.42%。对在职30岁以上没取得中专学历水平证书的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在阿城市、呼兰县、宾县和市职工医学院举办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培训班,培训230人次。农村村级卫生人员报酬合理解决比例97.63%,从事妇幼保健上作的女乡医或接生员配备率92.44%,农村村级卫生人员具有中专学历水平比例68.59%,农村村级卫生人员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从12月份起,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共派出132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主任医师41名、副主任医师37名、高龄主治医师17名、护理人员14名、医技与药剂人员23名,组成12支卫生下乡医疗队,到12个县(市)的贫困乡村,为农民义诊1 810人次,解决疑难病症239人次,抢救重患21人次,开展手术32例,进行健康咨询734人次,为县级480名医务人员讲学64课时,赠送医疗仪器设备18万元,免费送药价值3.2万元。
1996年,哈尔滨市农村卫生工作以普及初级卫生保健为中心,以巩固发展农村卫生三大支柱(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乡村医生、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农村卫生所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1996年全市村卫生所实行村有民营,采取村办村管、村办乡管、乡医联办、乡医个人承包等模式经营。农民在村卫生所即可诊断、开药、打针、点滴,且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处置赞、注射费。1991年以来,市卫校、市职工医学院举办6期乡村医士、乡村妇幼医士和口腔专业培训班,培养中专学历农村专业人才544名。对在岗的乡、村两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培训229期,培训35 1 00人次。免费为被帮乡、村培训急需实用卫生人员235人次。
1991~1996年,各级政府为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乡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总投资2 25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80万元,市政府投资603万元,区、县、乡配套资金 1 470万元;改扩建农村中心乡卫生院31所、一般乡卫生院10所、县级防疫站与妇幼保健院8所;设备装备农村中心乡卫生院31所,装备县级防疫站、妇幼保健院8所。到年底全市实行合作医疗村445个,占农村总数的30%。(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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