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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8"红十字纪念日期间,市红十字会向全市印发6万份宣传《红十字会法》材料,组织医务人员在市政府广场义诊咨询;南岗区、道外区红十字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规、条例,受教育群众达60多万人次。
市政府转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实施意见,市红十字会对全市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区、县(市)红十字会组织专人清理整顿红十字标志,责令个体诊所摘掉红十字牌子,纠正人们认为红十字是医疗卫生标志的错误,宣传红十字标志的真正含义和使用办法。
1996年哈尔滨市红十字会逐步实现性质任务由过去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向"从事人道主义事业的社会救助团体"转变;体制由过去卫生部门代管或挂靠,向独立设置的社会救助团体转变。市政府于7月1日召开协调会议,研究红十字会机构、编制、经费问题。市红十字会机构待条件成熟时考虑独立设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卫生事业费中单列。
1996年,全市新发展基层红十字会组织26个、会员5 359名,会员总数403 592人。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多项社会救助活动。全年对新考证驾驶员进行卫生救护培训35期,受训3 511人。各基层组织举办卫生救护培训班,全年培训1.9万人次。5月在街头开展了1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600多名过路群众现场无偿献血。(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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