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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哈尔滨市有卫生机构1 237个。其中,医院222个,卫生院262个,疗养院6个,门诊部46个,专科防治所、站29个,卫生防疫站23个,妇幼保健机构15个,药品检验机构15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13个,高等医学教育机构3个,中等医学教育机构16个,其他卫生事业机构5个,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582个。
全市卫生部门有职工64 4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8 454人,占总人数75.2%,比上年减少572人,下降1.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省属单位8 043人,比上年增加120人,增长1.5%;市属单位6 213人,比上年增加5人,增长O.1%。全市高级卫生技术人员4 525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9.3%。其中省属单位1 838人,占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0.6%;市属单位664人,占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4.7%。全市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3 073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7%。其中省属单位3 507人,占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6.8%;市属单位2 255人,占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7.2%。
全市共有病床35 357张。其中,医院28 926张,卫生院3 899张,疗养院1 937张,门诊部108张,妇幼保健机构94张,医学科学研究机构393张。哈尔滨市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3.67张,有医生2.18人。(附表)(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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