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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5月11日成立哈尔滨市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编印《妇女保健规范化管理》和《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培训教材。全市统一规范使用妇幼保健表、卡、簿,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婚检登记表格,建立母婴保健执法档案。全年监测城区产科单位70个,计划生育门诊101个,初级卫生保健站7个,涉外婚检门诊1个。农村监测32个乡,30个村,23个产科单位。在全市301个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中,有67%的机构获得技术服务许可证。全市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率,城区95%,农村50%。婚检率,城区90%,农村10~40%。全年为20家企事业单位的1 600名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为3所学校的250名儿童作了智能测试。全市爱婴医院已发展到48家,母乳喂养率:城区为93.1%,农村为76%。加强高危孕妇和体弱儿的管理,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7.75/10万,婴儿死亡率为10.87‰,与上年持平。
全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医疗扶贫工作,对下岗特困职工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下岗特困女职工正常分娩,在规定价格基础上,住院10天以内费用减免15%,住院超过10天,费用减免10%。(程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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