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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酝酿,与各有关部门多次磋商,经市政府批准后,于1987年10月实行了"单位包干,与个人适当挂钩"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据市级医院的统计,改革后一个季度,门诊就诊人数是上年同期的29.7%,住院床日比上年下降了21.7%。由于发给享受人员医疗费,实现了现金看病,方便了患者就医,缓解了看病难、住院难的现象,减少了公费医疗经费的支出。改革后与上年同期比较,人数增加8%,支出减少16%,每人月平均支出减少23%,药品浪费现象有所控制,"小病大养"、"坐车开药"、"无病就医"等现象有所扭转。实行改革以后,取消了过去的限额处方,减少了医患之间的矛盾。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改革以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无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和人员较少的机关,实行经费包干管理,一旦发生重患,出现医疗费周转困难和超支现象。二是各单位人员年龄结构不同和身体素质的差异,出现支出不平等,高龄和体质差者居多的单位,调剂使用的经费不多,给医疗经费的资金周转带来了困难。三是由于离休人员(含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人员)据实报销的管理办法,出现较为严重的大处方、花处方和"坐车开药"的现象,增加了公费医疗经费的支出。四是享受特诊待遇人员不参加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医疗费与上年同期比较有大幅度增长,人数减少4%,经费支出增加80.3%,人均月支出增加87%。(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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