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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哈尔滨市拥有卫生机构1443个(含省、市、区属、企业所属机构,不含高、中等医学院校所属机构)。其中,医院212个,卫生院202个,门诊部56个,急救中心(站)2个,采供血机构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4个,防疫站23个,卫生监督所2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8个,临床检验中心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873个。职工总数54444人,比上年减少1288人;卫生技术人员41061人,占职工总数的75.42%。全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4794张,其中医院床位29961张(不含卫生院、保健机构和专科防治机构床位),比上年减少1209张,下降3.36%(太阳岛干部疗养院撤消)。大型设备有CT85台,彩超124台,ECT6台,核磁共振13台。
哈尔滨市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3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0.29人,注册护士1.38人,药剂人员0.35人,检验人员0.21人,医院床位3.15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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