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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哈尔滨市拥有卫生机构1473个(未包括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高、中等医学药学院校,亦不包括村卫生所)。其中,医院222个,卫生院201个,门诊部53个,急救中心(站)2个,采供血机构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23个,医学科研机构8个,临床检验中心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899个,其他3个。职工总数53897人,比上年减少547人;卫生技术人员40856人,占职工总数的75.8%。全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5820张,其中医院床位30460张(不含卫生院、妇幼保健机构和专科防治机构床位),卫生机构床位比上年增加1026张,增长2.95%。全市大型设备CT95台、彩超144台、ECT6台、核磁共振17台。
哈尔滨市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4.21人,其中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71人,注册护士1.34人,药剂人员0.33人,检验人员0.21人。医院床位每千人口3.14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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