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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12日,市政府颁发了《关于深化医院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市卫生局围绕以治理医疗环境、整顿医疗秩序、建立制约机制为中心,主要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
1.通过行政约束力加强宏观调控。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医疗机构放开搞活和加强医疗管理的规定》、《关于整顿医疗秩序的实施方案》。继之,市、区、县(市)多数医疗卫生单位也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加强了对医疗联合体、专家门诊等方面的管理,市、区、县(市)卫生局联合打击了游医药贩。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哈尔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整顿,取缔了19个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三是推行了医院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分级管理,将1所区医院、5所企业医院升为市级医院。四是制定了院长岗位审计、医院工作内部审计等制度,加强了对院长岗位和医院工作的审计监察。五是开展了财务、物价大检查,查处了违价金额11.7万余元,乱收费、乱涨价的现象有所收敛。
2.增强了卫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做出了关于医疗工作“十公开”的决定,聘任了44名兼职医政监督员,市、区、县(市)卫生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卫生防疫和药检部门公开了各种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黑龙江省卫生厅推广了道里区卫生防疫站公开办事制度的作法。
3.通过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促进了医院领导行为的自我约束和经常性的医德教育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为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市卫生局对直属单位按"定额包干、任务承包、分级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了卫生经费包干的办法,将部分事业经费转专项经费。1988年有2所医院提出经费100%自给,5所医院提出90%自给。市第一医院、二院、四院、五院、中医院、第一专科医院、传染病院、胸科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防疫站、妇保总站等单位都制定了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从经济管理入手,加强内部管理,由过去单一的技术经济责任制扩展到实行包括质量、任务、科技、医德、经济管理在内的“5联"责任制,开展了单科核算、单机核算,并同科室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市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对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院长进行了选聘。市第五医院等多数单位通过招标选聘了院中层干部,市儿童医院实行了全员聘任,在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尝试。多数医院实行了业余服务和超额劳动计酬,市儿童医院试行了优质优价、挂牌门诊等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防疫站开展了成本核算,南岗区防疫站实行了任务经济承包,全市共有27个防保机构试行了差额管理。
区以下医院的改革形式多样。阿城市率先在全市推行了卫生单位的企业化和半企业化管理。南岗区13所区属医院除2所因动迁外,全部实行了承包和租赁,被黑龙江省卫生厅确定为全省卫生改革超前试点区。阿城市和南岗区的改革作法得到了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其他兄弟城市有关领导的肯定。全市基层卫生院实行班子集体承包的有17所,个人承包的有36所,全员承包的有2所,实行租赁的有8所,股份制的1所,占区以下医院总数的61.5%。全市104所基层卫生院全部实行了院长负责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有11所医院引进了风险机制,院长或全员共交抵押金15.7万元。许多医院在内部采取了层层承包、大租赁套小租赁、承包套租赁等经营管理方式,并按照"你无我有,你有我精,你精我转"的原则突出了重点专科建设。还有8所卫生院实行了以副养主,办起了商店、饭店、包装公司等,仅上半年就收入20万元。据对33所区以下卫生院的调查,均在手术、理疗、物理检查、试验室检查等方面扩大了服务范围,共增加服务项目500多项。据对6个区51所医疗单位的抽样调查,1988年业务盈余额共计340.995万元,比改革前同期增加1.9倍,其中30.06%用于修建房屋,45.1%用于购置设备,1.74%用于还欠款,23.1%用于发放奖金,医院的工作条件和医务人员的待遇均有所改善。(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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