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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在专业药政、药检人员中任命了64名兼职药品监督员。市卫生局在各基层单位聘任了246名药品检查员,各区、县(市)卫生局分别在乡、村设立了药品报告员,初步形成了3级药品监督网络。卫生部颁发了《药品监督员工作条例》,市卫生局下发了《药品检查员工作职责》,将药品监督管理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进行了药品监督保证体系建设。狠抓药品质量,深入进行大检查、大宣传活动,组织了10个检查组,有6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年进行两次大型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清查出假劣药品286种,价值人民币9.5万元。通过检查表明,深入贯彻《药品管理法》以来,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项管理制度也得到了加强。生产企业的优质品率为91.4%,质量稳定提高率保持在65%。市药材公司系统中药饮片净货供应率已达到98.5%。为了依法办好各种行政案件,市卫生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研讨会,就《药品管理法》的行政处罚程序由司法专家进行了讲解,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办理违反(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案件的暂行办法》,使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程序,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使《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向纵深发展。(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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