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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开展了妇女系列保健服务,全面落实了《产科管理办法》和《产科分类评比标准》,提高了管理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城市为2.66/万,农村为3.3l/万;围产儿死亡率城市为19.63‰,农村为23.48‰,2 500克以下婴儿发生率控制在3.56%。阿城市、呼兰县基本上普及了新法接生,新生儿无一例破伤风发生,妇女保健指标达到较好水平。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88/万,节育手术事故和死亡事故已连续8年未发生。
加强了儿童系列保健工作,新生儿死亡率城市为15.87‰(1987年为15.49‰),农村为19‰(1987年为20.12‰);婴儿死亡率城市为17.76‰(1987年为17.19‰),农村为20.39‰(1987年为25.23‰);小儿佝偻病发病率为15.42%(1987年为19.31%);小儿贫血患病率为13.05%(1987年为16.64%)。儿童身高超均值城市达到61.09%(1987年为50.25%),农村为50.98%(1987年为53.44%);体重超均值城市达到61.02%(1987年为51.18%),农村为15.24%(1987年为53.96%)。已达到全国城市儿童保健工作甲类管理标准。(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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