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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卫生事业机构923所(不含个体、联合),比上年增加46所,增长5.25%。全市共有医院221所,比上年增加9所。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24所,比上年增加6所。乡卫生院60所(另有不设床位的乡卫生所1所),比上年减少2所。其他医院37所,比上年增加5所。全市拥有医疗床位27 256张。其中医院床位24 667张,增加1 432张,卫生部门增加719张,增长6.16%。
全市共有卫生专业工作人员47 461人,比上年增加987人,增长2.1%。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 601人,增加395人,增长1.1%。全市平均每千人有卫生技术人员8.85人,上年为8.89人。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11 138人,比上年增加1 204人。全市有医生(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中医士、其他中医)15 284人,比上年增加273人。护师、护士 1O 546人,比上年增加204人。
全市有中医医院7所,床位1 073张,比上年增加80张。共有中医中药人员3 564人,比上年增加163人。
全市诊疗人次达3 20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62万人次,增长8.91%。平均每天有12.6万人次到医院、门诊部(所)、村卫生所就诊。全市医院入院人数为426 043人次,比上年增加26 047人次。增长6.51%。平均每天有1 167人住院治疗。医院出院病人治疗有效率为95.8%,上年为95.5%;医院出院病人病死率为1.83%,上年为1.90%;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0.42%,上年为101.35。据对115所县及县以上医院统计,门诊收治诊断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为97.81%,上年为97.25%;临床初步诊断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为98.67%,上年为98.05%;临床确定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为96.77%,上年为96.13%;临床确定诊断与尸检诊断符合率为94.24%,上年为89.54%。综合医院门诊危重病人抢救10 667人次,比上年减少13.06%;门诊抢救成功率达97.46%,上年为97.88%。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手术次数49 774人次,上年为46 407人次,增长7.26%。无菌切口甲级愈合率达98.69%,上年为98.48%;无菌手术化脓率为0.15%,上年为0.13%。
全市医院开设家庭病床18 680张,上年为17 547张。各级各类疗养院共收疗养人员9 496人,上年为10 098人。全市有卫生防疫站13所,卫生专业人员1 592人,上年为1 368人;专业防治站、所18所,卫生专业人员698人,上年为728人;妇幼保健站、所9所,卫生专业人员301人,上年为315人。
婴儿死亡率16.80‰,上年为18.38‰。新生儿死亡率14.36‰,上年为16.38‰。
(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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