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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实施4年来,每年进行全面的药品质量检查,已成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工作,并列入市卫生局工作管理目标之一。1989年对外地一些非法游医、药贩流入哈尔滨,乱贴广告兜售伪劣药品,欺骗群众的不法分子进行了打击清理,取缔非法药贩30余人,没收伪劣药品50多种,对问题严重的3名药贩移交公安机关拘留审查。组织精干的药学专业人员,对106所医疗单位的中药进行了检查,贯彻"管、帮、促"的原则,完善管理制度,研究改进措施,提高了药学人员的质量意识,监督频率有了提高,对全市医疗单位共查出伪劣药品279种(次),全年全市罚没款达14.1万元。全年共查处制售伪劣药品案件44起,其中问题较为严重的有:
1.阎家岗制药厂生产假"消食片"案:该药厂从浙江省清县发酵厂购入不可供药用的假"干酵母"1吨,分3批生产了129万片假"消食片",用去"干酵母"200公斤,其中120万片已销往山东、大连、长春等地。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厂追回已售出的假药,没收该批假药非法所得930元,并处以1万元罚款,剩余800公斤假"干酵母"原料及追回和库存的127万片假"消食片",在市卫生局监督下当众用推土机轧碎深埋。
2.哈尔滨制药三厂水针澄明度严重不合格案:该厂生产的5%维脑路通、10%磺胺嘧啶钠,澄明度不合格占16%。经查,该厂已将不合格药品全部售出,责令该厂立即追回,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4 586.32元,追回不合格维脑路通109 030支。
3.武警5017工厂及道里世一堂出售未经检验批准药品案:在日常药品监督中发现,道里世一堂药店出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异烟肼"等药品,追查生产厂家是武警部队501 7工厂生产的。从检查中发现,该工厂从1988年至1989年8月,将14 080瓶未取得商标注册只准武警部队内部使用的"异烟肼"销给地方。同时还发现,该厂擅自经营原料药青霉素2吨、先锋五号150公斤。利用春风药店名义非法经营药品金额达213.23万元。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没收了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50 884.80元。对道里世一堂药店处以500元罚款。
4.华夏日用品经销部非法销售"治近灵"药品案:河北献县农民田跃威等人未经许可,私自加工"治近灵"。自1988年4月至1989年4月,采用在外地作广告,汇款至哈尔滨华夏日用品经销部,从河北寄“治近灵”的方式,非法制造和倒卖药品。发现后,查封了华夏日用品经销部黑药品经销点,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6 190.72元,没收作为样品的"治近灵"114盒,责令退还未寄出药品的钱款,吊销了华夏日用品经销部的营业执照。
1989年建立了哈尔滨市卫生局药品监督办公室,使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网络已具规模,药政、药检、药品监督员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已经形成,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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